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九州一轨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7573016股,并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29206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32004297股,限售流通股为11828776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流通限制期限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动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将于2026年1月19日(因2026年1月
1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序号股东名称
(股)总股本(%)
1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40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资”)为申报前6
个月内通过受让曹卫东所持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城建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完成承诺人对于发行人股权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2021年5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19日。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60000036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培兵尹百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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