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FENG CHEN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
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30303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60606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回购用途
(股) 的比例(%) 额(万元) 限自公司股东
用于员工持 会审议通过
股计划或股 303030-606060 0.16-0.32 2000-4000 本次回购方
权激励 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6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9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10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的全部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