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收购南大药业少数股东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现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向少数股东收购南大药业
13005.954013000.00
22.2324%股权
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5500.00
合计18505.9540185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
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收购南大药业22.2324%股权
1、项目概况
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2.2324%股权,收购价格为13005.9540万元。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对南大药业的控股比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高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和决策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05、06幢
办公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05、06幢成立时间1998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600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傅和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249770860H
溶液剂(外用)、栓剂、软膏剂、乳膏剂、散剂、原料药、消毒剂的
制造、销售;冻干粉针剂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医学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医药材料、医疗器经营范围械产品的研发;自有产品代理权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南大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大药业
51.1256%的股权,南大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艾迪药业3070.6051.1256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1179.2019.6337
合伙)
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80.0014.6520
4江苏南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40.007.3260
5陈雷200.123.3320
6姚繁狄150.152.5000
7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0.001.3320
8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5.930.0987
合计6006.00100.00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南大药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内容,南大药业不存在涉及影响本次交易的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南大药业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南大药业一直处于上市公司控制管理范围内,南大药业的董事会成员拟由11名董事组成变更为9名董事组成,本次交易不会对南大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3)主营业务
南大药业主要从事生化药品制剂、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溶栓药物注射用尿激酶制剂和抗凝药物低分子量肝素钠原料药。
南大药业前身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南京大学下属的南京大学生物化学厂、南京
大学制药厂、南京大学生物生化制品厂及南京大学保健品厂,核心产品尿激酶的科技成果“天然溶栓物质尿激酶的研制”曾获国家教育委员会科学进步一等奖。
自1998年成立以来,南大药业专注于从事人源蛋白产品尿激酶的制剂及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并围绕生化药物技术和心血管疾病领域开展了低分子量肝素钠原料药等原料药、制剂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外用制剂的受托加工业务。
4南大药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持有尿激酶原料药和注射用尿激酶制剂生
产批文的“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企业,与国内众多知名医药配送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根据药智网数据库统计,2016年至2025年三季度,南大药业的注射用尿激酶制剂已多年占据国内医院端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地位。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南大药业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扬州艾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扬州艾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12日。此外,南大药业曾拥有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南京南大药业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南京南大药业广告有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保健品有限公司曾对外投资南京南大生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南京南大药业保健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注销,南京南大生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6日吊销,南京南大药业广告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日吊销。
上述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扬州艾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扬州艾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刘庄路4号经营状态存续成立时间2025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古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3MAK436TW6G
股权结构南大药业持股100.00%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南京南大药业保健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南大药业保健品有限公司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白下区洪武路115号经营状态注销成立时间1999年5月28日注销时间2021年7月7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维中工商注册号3201001012037
南大药业持股60.00%,南京纺织工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股权结构40.00%
营养保健品、食品、饮料及原料研制、生产、销售;药品及原料研究、经营范围开发。
3)南京南大药业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南大药业广告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胜太路88号经营状态吊销成立时间1999年9月21日吊销时间2005年4月20日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维中工商注册号3201211003275
股权结构南大药业持股80.00%,陈罗根持股20.00%经营范围报刊、影视广告制作及代理、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包装设计服务。
4)南京南大生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南大生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址栖霞区伏家场经营状态吊销成立时间2000年6月23日吊销时间2003年3月6日注册资本2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谭仲铭
6工商注册号企合苏宁总字第005183号
香港宇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0.00%,南京南大药业保健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持股20.00%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生物保健品;销售自产产品。
(5)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大药业资产总额为31392.07万元(经审计),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南大药业合法拥有其经营性资产,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大药业负债总额为11348.66万元(经审计),主要由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大药业不存在对外担保。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投资项目
2025年1-10月2024年度
资产总额31392.0729975.73
负债总额11348.6614448.64
所有者权益20043.4115527.09
营业收入26182.8229862.71
营业利润7069.805689.16
利润总额7053.615825.91
净利润5581.11515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9.851824.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08-269.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6.67-112.1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为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道
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和姚繁狄。
7(1)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24XQQ517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2497注册地址室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企业名称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MA1NABLY6X企业性质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淼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1501室-37室成立时间2017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姚繁狄姓名姚繁狄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5196911******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8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通过本次收购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目标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受让方):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1):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2(转让方2):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乙方3(转让方3):姚繁狄
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为“转让方”或“乙方”;受让方、转让方、目
标公司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2)交易方案根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评报字【2026】第00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目标公
司评估值人民币58500万元,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大写:壹亿叁仟零伍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2.2324%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335.28万元,实收资本1335.28万元),具体如下:
1)转让方1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1485.714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9.633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179.2万元,实收资本1179.2万元);
2)转让方2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
条件以人民币57.739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0.098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93万元,实收资本5.93万元);
93)转让方3姚繁狄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462.5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500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50.15万元,实收资本150.15万元)。
(3)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且股权转让交割先决条件经受让方确认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13005.9540万元(大写:壹亿叁仟零伍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支付至本协
议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其中:受让方向转让方1支付人民币11485.714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受让方向转让方2支付
人民币57.739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受让方向转让方3
支付人民币1462.5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
(4)股权转让交割
1)股权转让交割的先决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项下受让方的交割义务,包括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须以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所有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附件、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章程修正案、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受让方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所必须的文件)均已被相关各方有效签署,且受让方已收到其为一方的每一份交易文件的原件;
*转让方和目标公司签署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所需的全部完整授权和批准(如有),不违反任何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有约束力的公司组织文件或转让方/目标公司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标的股权注册资本已实缴完毕,不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有关标的股权的诉讼、仲裁事项及其他权属纠纷情形;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目标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正常营业,与其一贯经营保持一致,并在商业、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业务、技术、法律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无任何重大不利变化,亦未出现其他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限制的事项;
10*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签署日及至股权转让交割日是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受让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已完成,且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结论令受让方认可;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受让方内部审议程序审议通过;
*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法规、行政程序、判决、裁
决、裁定、禁令。
2)股权转让交割
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账户支付相应股权转让价款后6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就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章程变更等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并取得更新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备案证明并向受让方提供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上述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反映本协议所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构成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原件,该等出资证明书及股东名册应加盖目标公司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各方应在目标公司办理本条所述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程序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5)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目标公司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情况及数额由受让方与转让方于交割日起20日内根据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共同确认。若前述项下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截止日为上月月末之日;
若前述项下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截止日为当月月末之日。
标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交割后股
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乙方向目标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补足各自交割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所对应的亏损金额。
(6)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目标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6名,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名,江苏南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1名,陈雷推荐1名。目标公司设董事长1
11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董事长若干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名,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目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选可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7)违约及赔偿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规定(含违反其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条款),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方式,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对守约方因此而招致的损失、费用或其他责任作出赔偿。各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当相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8)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及有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根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评报字【2026】第0001号),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500.00万元,对应拟收购的22.2324%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3005.9540万元。参考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3005.9540万元。
6、项目必要性
(1)进一步加强对南大药业控制力和双方协同,强化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南大药业具有“尿激酶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上市公司自2024年取得南大药业的控制权后双方的协同效应明显,2025年双方共同申报2个2类新药 IND 并获批,上市公司构建出尿激酶产业价值链的整合业务模式,实现了从原料的供应、原料药的生产到尿激酶制剂生产的“人源蛋白原料-制剂一体
12化”战略布局。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加对南大药业的控股比例,可进
一步加强对南大药业的管理和控制力,有利于提高南大药业的执行效率,降低各业务板块的整体管理、运营成本,为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2)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标的公司南大药业盈利状况良好,2024年、2025年1-10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862.71万元和26182.82万元,净利润5151.77万元和5581.11万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提高在南大药业享有的权益比例,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项目可行性
(1)南大药业已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内,无需进行大范围整合
2024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对南大药业的持股比例达到51.1256%,并
将南大药业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整体统筹,双方已在技术研发、内控管理、团队融合、采购资源、市场渠道、资金统筹等方面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南大药业22.2324%的股份,南大药业与上市公司体系中其他公司之间无需再进行大范围业务整合,协同整合风险较小。
(2)交易各方已协商一致,不存在交易实质性障碍
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姚繁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中对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协议生效的条件、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协议条款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补充流动资金
1、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5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和研发投入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推动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战略。
13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研发创新投入需求,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源动力
作为一家坚持研发驱动的创新型制药企业,公司以人源蛋白和 HIV抗病毒作为两大发展方向,并围绕前述两个优势赛道进一步优化在研管线、着力提升商业化运营能力,以期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依托化学小分子药物以及人源蛋白两大技术平台积极推进药物研发,公司布局了一系列 HIV 治疗及长效预防药物和抗炎及脑卒中药物等多个1类新药、2类新药以及仿制药。
在 HIV 治疗领域,公司构建了从一线治疗到长效预防、从创新药到仿制药的全方位研发管线布局:公司自主研发的 ACC017系目前国内唯一进入 III期临
床的国产整合酶抑制剂创新药,已于 2025 年 11月完成 III 期临床首例受试者入组,其三联复方制剂亦获批临床;同时,公司针对 HIV长效暴露前预防(PrEP)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相关在研管线已进入 IND 申报准备阶段。药物研发对资金投入要求较高,公司仅靠自身积累和银行授信难以满足现阶段业务发展的全部资金需求,故公司拟通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满足公司不断提升的研发投入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对于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必要性。
(2)新药商业化为公司现阶段重点任务,搭建多类型、立体化、广覆盖的
HIV新药商业化运营体系对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将 HIV新药商业化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持续深化 HIV领域商业化战略布局。公司核心产品艾诺韦林片及其复方制剂艾诺米替片(首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单片复方制剂)自上市以来实现迅速放量,充分验证了公司以核心单药为基础、单片复方制剂为升级方向的产品矩阵具备极强的临床价值与市场竞争力。为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公司通过医学、市场、销售“三驾马车”紧密协作、齐头并进,通过专业化营销体系持续推进产品品牌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搭建了近200人的营销团队,艾诺韦林方案已基本实现全国性覆盖。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将不断优化补充各区域营销队伍,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并加强人员基础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药物的可及范围,持续扩张终端医
14院覆盖范围;通过参加高端学术会议,以循证数据为基础宣传公司品牌以及产品优势,进一步加强患者教育、提升品牌力与行业竞争力。
在 HIV 新药商业化的初期阶段,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也对营运资金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可有效补充流动资金,在经营业务等多个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的部分)余额合计为47818.91万元。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分别为391.84万元、1176.38万元、1536.03万元和
1191.89万元,不断增长的利息支出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本次发行有利于
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一定提升,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5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未超过3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2)公司具备规范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以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
15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南大药业少数股东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收购南大药业少数股东股权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加对南大药业的控股比例,可进一步加强对南大药业的管理和控制力,有利于提高南大药业的执行效率,降低各业务板块的整体管理、运营成本,为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有效满足公司不断提升的研发投入和营运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公司坚持研发驱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助力公司实现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制药企业的发展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将得到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的说明
16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南大药业少数股
东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固定资产等建设项目投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收购南大药业少数股东股权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加对南大药业的控股比例,可进一步加强对南大药业的管理和控制力,有利于提高南大药业的执行效率,降低各业务板块的整体管理、运营成本,为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有效满足公司不断提升的研发投入和营运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降低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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