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证券简称:艾迪药业公告编号:2026-048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000000股,并于 2020年 7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和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华泰联合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接,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1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邵航先生、杨韬先生(简历附后)共同
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泰联合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
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附件:个人简历
邵航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负责或参与博瑞医药(688166.SH)、瑞晟智能(688215.SH)、皓元医药(688131.SH)、
昊帆生物(301393.SZ)等 IPO项目;圣阳股份(002580.SZ)非公开发行、兄弟
科技(002562.SZ)非公开发行、博瑞医药(688166.SH)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皓元医药(688131.SH)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皓元医药(688131.SH)、艾迪药业(688488.SH)并购重组项目。
杨韬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参与昊帆生物(301393.SZ)、上海汽配(603107.SH)等 IPO项目;皓元医药(688131.SH)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皓元医药(688131.SH)、艾迪药业(688488.SH)并购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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