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立信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立信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客观、完整、清晰的审计报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