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
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在执行审计过程中,立信能够保证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具备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除了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和评估外,立信还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工作小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