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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5-17 查看全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越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年度,广发证券对清越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督导制度,已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保荐机构已与清越科技签订《保荐协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清越科技开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按有关规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定须持续督导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2024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应向上海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5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诺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督导清越科技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依照相关规定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

8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险事项”中说明的相关事项。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持续督导机构督促清越科技进一步建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

9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险事项”中说明的相关事项。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持续督导机构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其他相关文件,督促清越科技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10险事项”中说明的相关事项。

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机构对清越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应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涉重大舆情事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的监管工作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2024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

11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技股份有限公司涉税相关事项的监管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工作函》。

施予以纠正。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内控水平。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4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及其控股

12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2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3月21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参股公司重大舆情的澄清公告》,对于参股企业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及其全资子公司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涉及到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案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件进行了说明。截至目前,结果尚未确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定。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根据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股票代码:300398)2024年年度报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告信息,该案件已由安徽省安庆市宜秀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报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已终结并已进入公诉阶段。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公司参股公司枣庄睿诺未收到与该公诉案件有关的材料或通知。

持续督导机构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

进展情况,如公司参股公司枣庄睿诺确有涉及公诉,或是有其他必要情况时将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2024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存在前述

14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情形。

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2024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存在前述

15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情形。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3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5338.08万元,同比增加9230.54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9.49万元,同比减亏4843.86万元。公司2024年毛利有所改善,但主营业务毛利基础仍较为薄弱,主营业务毛利仍无法覆盖期间费用支出;其他收益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变动亦有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2024年度业绩相比2023年度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化额

营业收入75338.0866107.559230.53

营业成本68783.1464123.914659.23

毛利6554.941983.644571.30

毛利率8.70%3.00%5.7个百分点

税金及附加452.67517.68-65.01

销售费用1532.051960.01-427.96

管理费用4327.084149.48177.60

研发费用6963.958614.93-1650.98

财务费用1450.961135.93315.03

加:其他收益986.522299.38-1312.86

投资收益-619.78-789.28169.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848.00-1099.84251.84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458.7619.69

信用减值损失774.91-988.981763.89

资产减值损失-2479.77-1195.66-1284.11

资产处置收益23.2111.0112.20

营业利润-9458.24-15049.175590.93

加:营业外收入69.9826.2943.69

减:营业外支出58.9545.9612.99

利润总额-9447.21-15068.835621.62

4减:所得税费用-246.81-759.62512.81

净利润-9200.40-14309.215108.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9.49-11793.344843.85

少数股东损益-2250.92-2515.87264.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7840.08-13313.825473.74司股东净利润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导致的加总、比值、变动等数据出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公司业绩亏损事项,督促公司进一步开源节流,加强新客户、新业务拓展力度,提升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尽快实现扭亏为盈。

(二)义乌清越进项增值税转出事项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已披露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变化及处理情况。2024年12月,义乌清越经税务部门沟通指导后,将原2023年5月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缴纳的税款调整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并恢复了对应的留抵进项税额,金额为4441.99万元。

公司已在《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说明了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上述税务事项已在2023年度解决,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并非至关重要,不再具有强调事项的性质,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说明了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上述税务事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并非至关重要,不再具有强调事项的性质,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如公司后续涉及相关整改或信息披露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并及时报告。

5(三)清越科技参股企业枣庄睿诺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披露清越科技参股企业枣庄睿诺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事项。

根据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98)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该案件已由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已终结并已进入公诉阶段。截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参股公司枣庄睿诺未收到与该公诉案件有关的材料或通知。

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四)义乌清越涉及的海关税则编码、特许权使用费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等文件中披露义乌清越涉及的海关税则编码、特许权使用费事项。

海关已对义乌清越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进口货物申

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调查进行结案,不涉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形。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持续强化相关部门的业务水平,确保规范经营。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于 2023年第三季度起开展的 CTP+OLED相关产品贸易类业务,由于公司主要以代理人身份执行交易,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3年全年以净额法确认该贸易类业务收入。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同时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进行同步

6更新,具体情况详见公告相关内容。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确保定期报告财务质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5338.08万元,同比增加9230.54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9.49万元,同比减亏4843.86万元。公司2024年业绩有所改善,但提升幅度有限。行业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改善的压力较大,若公司后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经营业绩,尤其是在 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 OLED等板块提升盈利水平,则未来可能面临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业务经营风险

1、PMOLED业务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PMOLED 产品主要集中于工业控制设备、医疗仪器、家电显示、车载辅助

屏及低端穿戴设备等需求固化且增长缓慢的领域,具有客户集中度高、价格敏感性强且技术迭代空间有限等特点,存量市场竞争形势严峻。未来,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跟不上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的发展步伐,产品技术研发或成本管控不能同步提升进步,可能会受到其他显示技术的冲击,从而导致公司 PMOLED业务份额可能存在被其他显示技术侵蚀的风险。

2、电子纸模组存在重大客户及供应商依赖风险

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目前对大客户汉朔科技存在较大依赖,存在客户群体不够广泛、供应链整合力度不够等不利因素,导致毛利率不达预期。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拓展和丰富客户群体、加强供应链资源整合力度不够而导致成本不能有效

降低、产能利用率不能有效提升等,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毛利率可能面临不能有效提升甚至长期低水平的情形。

同时,电子纸膜片为公司电子纸模组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元太科技是全

7球电子纸膜的主要供应商,鉴于电子纸行业目前的市场格局与发展态势,目前由

元太科技供应的关键原材料电子纸膜在短期内尚缺少可靠的替代供应渠道。公司对于电子纸模组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电子纸膜片供应商元太科技存在较大依赖。

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与元太科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电子纸膜的供应得不到保障,则会对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硅基 OLED业务发展不如预期的风险

由于硅基 OLED 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实现高良率量产耗时较长,且面临着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需要在诸多方面进行长期持续投入。目前公司 8英寸硅基 OLED 微显示器生产线的良率、产能尚处于量产初期,需要在不断的优化改进下实现逐步爬坡,完全达产尚需较长一段时间。市场竞争方面,该领域原有企业都在不断加大投入,且部分企业已实现一定规模的收入,与此同时,不断有新的企业加入竞争行列。若经过长时间投入,公司仍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则可能面临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或者市场开拓力度不足从而丧失发展机遇的风险,甚至存在利润空间无法覆盖折旧摊销从而导致亏损的可能。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对应收账款一贯执行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为:

逾期1至30天计提比例10%、逾期31至60天计提比例20%、逾期61至90天

计提比例30%、逾期91至120天计提比例50%、逾期121至150天计提比例70%、

逾期151至180天计提比例90%、逾期181天以上计提比例100%。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8171.74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50.52万元。若未来市场经营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出现重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况,则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将有所上升,从而将会对公司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7566.32万元,占总资产15.13%。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者领域,受终端客户采购需求或消费习惯影响较大。考

8虑下游客户生产周期、提前备货等因素,公司下游客户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一般

早于终端客户的消费旺季;若公司现有产品不能适应季节变化或者下游客户市场

需求波动延缓提货,则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风险。另一方面,受显示行业供求关系波动影响,若 PMOLED模组、硅基 OLED、电子纸模组价格持续走低,同样会导致公司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显示器件制造行业归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公司及公司所从事的技术研发等工作一直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鼓励,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者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显著降低,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新型平板显示行业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新型平板显示行业发展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国家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出台,为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包括各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产业培育资金支持、政府补贴或税收优惠等。但若未来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相关产业政策的施行进度或力度不如预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在需求稳定前提下,由于显示行业的产能投资很大、建设周期长,一段时间内产能集中释放,导致周期性供大于求,产业周期性特性较强。公司 PMOLED、电子纸模组等产品与行业景气度及宏观经济周期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在经济形势向好时,消费及投资活动上升,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带动上游显示模组产品的需求增加;在经济形势低迷时,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投资活动减少,市场需求减少,从而导致上游显示模组产品的需求相应减少。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较多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新型显示行业发生巨大波动或下行趋势,

9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境外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美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汇兑损益。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关税政策不确定的风险基于目前国际关税政策的变动调整,公司可能面临境外客户(尤其是以UICO等为代表的美国客户)需求下滑的风险,相关订单可能存在受政策影响暂停或是取消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除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说明的相关事项外,未发现公司2024年存在重大违规事项的情形。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同期增减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2023年(%)

营业收入75338.0866107.5513.96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72598.5863695.6813.98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9.49-11793.34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840.08-13313.82不适用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3.83-18039.4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3198.95112689.73-8.42

总资产182245.06202195.81-9.87

10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2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26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7-0.3不适用(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7-9.82增加3.3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7.3-11.09增加3.79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2413.03减少3.79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业,进一步深化市场拓展,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推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一定的增长。2024年度,受消费电子及显示行业周期影响,市场竞争态势依旧错综复杂,公司相关产品销售价格面临下行压力,同时存货资产减值损失同比有所增加。为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使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此外,公司还通过强化内部管控、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期间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亏损收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同比改善。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4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23年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6963.958614.93-19.1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6963.958614.93-19.1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2413.03减少3.79个百分点

11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024年度,公司有多个在研项目,包括 PMOLED提升产品亮度方案技术开

发、电子纸可靠性技术研究和低功耗绿光硅基 OLED 技术开发等,具体应用场景包括消费电子、安全产品、穿戴产品、工控仪表、智能家居、电子标签、电子

书、单词卡、智能仓储、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头戴近眼显示、数字夜视仪等应用领域。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 OLED三大板块以及 TFT、

CTP、CTP+OLED等辅助产品。公司 2024年度收入构成中新增 AMOLED业务

2901.16万元,占2024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5%,不涉及其他重大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2024年度,清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清越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届满后于本报告期已出售

1435043股股票。除上述变动外,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及质押、冻结的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2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中说明的相关事项。除前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后续若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报告。

(以下无正文)13(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世杰赵瑞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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