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96公司简称:清越科技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昆山工研院半导体显示研究院有限公
司、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业务外包。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税前利润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错报<税前利润的3%
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总额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0.5%
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2%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相关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建立防止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
总额的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总额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7、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重要业务制度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2、公司员工违反内部规章,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4、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5、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裕弟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