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耿建新、韩亦舜,非独立董事梁子权(已离任),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耿建新担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状态职务任职起始日期任职终止日期耿建新在任主任委员2023年10月8日2026年9月25日韩亦舜在任委员2023年10月8日2026年9月25日梁子权离任委员2023年10月8日2026年3月31日葛亮在任委员2026年4月16日2026年9月25日
注:2026年3月31日,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子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补选的新任董事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葛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类型
第二届审计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中与独立董事、审计
2025年4委员会第十委员会的沟通事项(年度报告事中进度沟通,无需表月14日次会议决)
(一)沟通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结束阶段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事项(年度报告进度沟通,无需表决)
(二)审议事项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
2025年43.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
月25日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一次会议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计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1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届审计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8
委员会第十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月26日
二次会议3.《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二届审计1《.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2025年9委员会第十议通知期限的议案》月12日
三次会议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
2025年9
委员会第十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月29日四次会议
第二届审计
2025年10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
月29日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五次会议
(一)审议事项
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
2025年12(二)沟通事项
委员会第十月19日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阶段与独立董六次会议事、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事项》(年度报告事前进度沟通,无需表决)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德皓国际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德皓国际在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意以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我们提醒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耿建新、韩亦舜、梁子权(已离任)、葛亮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