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2/28,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周俊雄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27日~2026年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6.6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1413421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377%
实际回购金额38585686.7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97元/股~28.5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3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2026年2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回购均价为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最高限额400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如下: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其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的公司股份23871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无需预披露,属于在同一证券账户中仅存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获取股份的情形。
2025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高雪松通过大宗交易受让
公司股份265328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8728510100168728510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14134210.8377股份总数168728510100168728510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共计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