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1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9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1
议案四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3
议案五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5议案六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0
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5
议案八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6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7
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1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42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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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报告的议案...............................................43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44
议案十四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45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46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47
议案十七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
协议的议案................................................48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49
听取事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51
听取事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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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利
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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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如应当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按照“回避”处理。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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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
期11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俊雄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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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3额度预计的议案》
4《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9.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9.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9.05发行数量
9.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9.07限售期
9.08股票上市地点
9.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2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14案》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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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17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18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8、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9、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10、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1、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2、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13、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4、签署会议文件
15、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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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动态匹配,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附件:《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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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动态匹配,保障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董事人
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各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召开、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全体董事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作出了重要决策。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2025/1/2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2025/2/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5/4/29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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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4.《关于公司 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7.《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2.《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4.《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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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
42025/6/9第十三次会议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三届董事会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5/8/20第十四次会议3《.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62025/9/242.《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
72025/10/20案》
第十六次会议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会程序合规有序;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4年年6.《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5/5/20度股东会7.《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8.《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11.《关于修订<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1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5年第
2一次临时2025/10/1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东会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提出专业指导意见,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及相关方的交流、报告审阅等方式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机制的建
立及有效运行,协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财务规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编制并审
议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公司治理要求,全面履行委员会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会议,编制并审议
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完成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
1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年度薪酬方案的评估论证,并提出优化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重点聚焦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全流程审议,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以及后续的调整与授予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公司治理要求,恪守勤勉义务履行各项职责,进一步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确保了薪酬与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编制并审
议通过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战略委员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公司治理要求,恪守勤勉义务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合规性与科学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各项职责。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类议案,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背景优势,坚持独立判断与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关联交易审核、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发表审慎意见,切实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五)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是否独本年应是否连续亲自以通讯姓名立董事参加董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出席方式参事会次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数议周俊雄否77400否2卢家红否77700否2周俊杰否77700否2高雪松否77100否2聂新军是77700否2于清教是77700否2张小伟是77700否2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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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球新能源产业逐步走出产能调整周期,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智能装备制造业迎来“技术迭代+国产替代”双重机遇,同时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龙头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实现体系化、精细化升级,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公司紧扣“扭亏为盈、提质增效”核心目标,延续2024年革新思路,深化战略布局、强化技术创新、优化经营管理、拓展全球市场,紧抓新能源行业复苏与智能制造升级机遇,有效实现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20252024本期比上年同期主要会计数据年年
增减(%)
营业收入3077349409.662482135940.8523.98
利润总额93573971.69-1201077118.9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51506112.05-1044132434.11不适用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5047248.40-1041861543.08不适用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525682268.8668723951.58664.92金流量净额
2025年末2024本期比上年同期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2309035709.702269239055.681.75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8455288546.448793513269.67-3.85
(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8.12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8.1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0.21-8.1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6-51.89增加54.1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51.78增加53.3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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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11.3513.55减少2.20个百分点比例()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公司高质量完成4次定期报告与101份临时公告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原则,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维护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全流程管控,并持续完善对内幕信息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同时,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畅通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切实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构建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成效显著,有效传递企业核心价值,持续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样化沟通途径,着力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互动关系。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持续夯实资本市场信任基础。
为畅通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公司搭建多元立体的交流平台,实现与投资者的高效互动: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广东辖
区上市公司网上投资者集体业绩说明会,详细解读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发展规划;自行组织日常线下调研和线上交流会议近 23 场,首次拓展香港 QFII机构深度交流,全年累计交流机构超450家、触达投资者超650人次,深度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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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理念、技术创新成果、财务状况、新业态布局等核心信息;同时,公司畅通日常沟通渠道,及时接听投资者电话,通过 IR邮箱及时反馈关于股东会授权委托、调研交流等诉求,依托上证 e 互动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回复率
100%。
公司持续健全资本市场信息传播体系,主动做好资本市场形象维护,深化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权威财经媒体合作,积极维稳市场舆情、引导投资者理性情绪。报告期内,公司承接政府牵头的“活力中国调研行”媒体调研活动,获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30余家权威媒体发布报道40余篇,将公司战略、核心技术突破、全球化发展定位嵌入国家级重大主题报道,全面、立体地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同时,公司始终将维护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置于战略高度,坚持以董事长公开信的方式,总结年度经营成果、阐释公司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传递企业价值观与战略发展锚定决心,进一步拉近与投资者的心理距离,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与认同。
五、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印章,符合公司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六、董事履职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认真表决,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事项建言献策,报告期内未对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工作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有效执行并完成,董事薪酬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等内容符合公司规定,公司董
1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七、2026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2026年,公司将锚定核心主业,以提质增效、稳健经营为核心导向,深耕
优势赛道、攻坚新兴领域、优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筑牢业绩增长根基。一方面,深耕核心赛道稳固基本盘,持续深化与核心大客户的战略合作,拓宽合作广度与深度,围绕消费锂电、动力锂电、储能等优势领域,推广核心专机,打造整线解决方案,保障核心业务订单持续稳定;紧抓全球储能行业增长机遇,加大储能市场拓展力度,契合全球储能需求增长的市场趋势。另一方面,加速新兴业务规模化落地,聚焦固态电池、AI算力产线设备、智能作业机器人(AMR)等高潜力赛道,依托公司核心技术积累与优质客户资源,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产品量产交付,推动新兴业务从试点突破向规模化营收转变。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化精细化运营管理,纵深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优化组织架构与资源配置,全力提升人均产值,依托供应链与交付体系的精细化协同,有效提升项目执行与验收效率,强化应收账款与存货管理,实现经营规模与经营质量同步提升,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行稳致远。
(二)强化技术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以技术突破引领产业升级,聚焦核心技术领域攻关,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以技术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深耕动力储能赛道,紧扣行业发展需求,面向大容量、高安全电池研发整线解决方案,精准匹配下游客户扩产及产品升级需求;重点围绕固态电池装备、智能作业机器人(AMR)、AI+智能制
造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持续优化设备稳定性和量产适配性,推动核心技术向规模化、产业化转化。二是推动智能装备迭代升级,依托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聚焦行业制程工艺自定义作业机器人的多场景落地,推动装备从“固定工位”向“可移动、更集成、更柔性、更智能”
15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演进,实现规模化量产,完善公司智能装备产品矩阵。三是深化 AI与制造深度融合,强化工业软件赋能 AI+制造,依托信息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积累,研发适配公司智能装备的工业软件,推动工业软件与 AI算法、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技术深度融合,优化生产调度、设备运维、质量管控等环节的数智化管理水平,实现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决策与高效管控;在 AI算力领域,将已验证的“黑灯工厂”智能整线能力,转化为可快速复制的行业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双提升;在智能作业机器人(AMR)赋能方面,依托公司超千台高精机床与全尺寸加工体系,将能力延伸至“核心部件量产—关节模组与整机组装—全功能测试与场景调校”的全价值链,为客户提供从精密零件到可靠整机的一站式交付与服务闭环,进一步拓宽技术应用边界。
(三)深化全球化布局,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
2026年,公司将把握全球新能源装备需求放量的战略机遇,立足2025年全
球化布局成果,以“深耕核心市场、拓展新兴区域、完善服务体系”为核心抓手,持续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健全全球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全球市场综合竞争力。依托2025年欧洲头部电池企业订单积累基础,进一步提升本地化生产适配能力与快速服务响应效能,优化产品方案以有效应对海外贸易壁垒;加速亚太及新兴市场拓展进程,搭建专业化本地化销售与服务团队,提升市场响应效率,扩大储能、锂电装备市场覆盖范围。持续加强品牌国际化宣传推广,参与行业高端电池展、新能源展会等,全方位展示公司固态电池装备、储能装备、智能作业机器人等核心产品技术实力;完善全球服务体系,配备专业化技术服务团队,提升售后服务响应效率与服务质量,为海外客户提供及时、专业的技术支持、设备运维及售后维保等全流程服务,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品牌忠诚度;加强海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组建专业合规管理团队,深入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政策、贸易规则及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有效防范贸易壁垒风险及合规风险,为公司全球化布局稳健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四)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规范发展
2026年,公司将以“规范治理、强化监督、保障权益、提升效能”为核心,
严格对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规部署,将合规治理、诚信经营理念融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全体员工日常工作,加强合规培训和治理理念宣导,提升管理
16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层及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治理素养,持续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压实治理责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向更高标准迈进,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化治理架构精细化建设,在2025年明确各治理主体职权边界的基础上,契合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的核心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专业咨询、监督制衡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合规、精准高效。二是健全合规与内部控制一体化体系,紧扣资本市场监管趋严、合规要求提升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智能装备主业特点及全球化经营布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海外合规管控、关联交易管控、信息披露管控,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合规风险和财务风险,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管理,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核心,将市值管理与公司经营发展、技术创新、合规治理深度融合;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原则,提升信息透明度;搭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引导市场理性认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人才赋能,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人才强企”核心战略,围绕“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机制,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精准引才,筑牢人才发展根基,聚焦研发创新、海外运营、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等核心领域,靶向引进高端领军人才与行业专家型人才,依托公司国际化项目布局、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拓宽全球引才渠道,优化人才引进全流程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与公司发展需求同频共振。二是系统育才,提升人才综合素养,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搭建覆盖新员工、核心骨干、基层管理者的全周期培养平台,强化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培训;深化“政企校”协同育人模式,扩大智能制造领域技能人才培育规模,定向输送适配公司主业发展的专业技能人才,夯实人才梯队建设。三是科学用才、用心留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优化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方案,实现人才发展与企业成长深度绑定;健全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为技术型、管理型人才搭建清晰的成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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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董事会将与管理层一起带领全体员工,以“提质增效、创新突破、全球引领”为核心导向,锚定目标、凝心聚力、实干笃行,直面行业竞争和各类挑战,狠抓各项工作落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为股东、员工及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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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50.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75.27万元。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项之“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或者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鉴于母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38585686.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585686.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4.9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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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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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
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
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意
向机构进行授信与担保事宜的沟通谈判,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等事宜,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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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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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序号姓名职务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周俊雄董事长、总裁91.26
2卢家红副董事长167.33
3周俊杰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150.27
4高雪松职工代表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107.03
5于清教独立董事10
6聂新军独立董事10
7张小伟独立董事10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薪酬并予以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卢家红、高雪松回避表决。
2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50.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人民币-53682.95万元,实收股本为16872.8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一、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3年度至2024年度,受动力锂电下游市场产能过剩影响,公司部分客户
缩减或取消设备投资计划,同时行业竞争加剧进一步压缩公司锂电设备订单的毛利率空间。尽管公司通过控本降费减少期间费用总额,但受营收下滑影响,期间费用率仍处于较高水平,叠加银行借款及票据贴现规模扩大带来的财务费用增长,进一步加重经营负担。此外,行业下行周期内部分项目验收周期拉长,导致公司在客户现场的人力成本投入增加,下游客户面临阶段性经营困难导致现金流相对紧张,回款周期延长,促使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2025年,新能源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依托供应链与
交付体系的精细化协同,有效提升项目执行与验收效率,促使公司项目验收周期缩短。公司持续推动技术降本与供应链资源优化,有效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盈利空间得到夯实;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优化组织架构与资源配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投入的效率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期间费用率实现有效降低;
公司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力度,客户回款状况整体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优化,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实现了部分冲回。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在固态电池、智能作业机器人等业务领域的布局和投入。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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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营质量得到实质性增强,为实现业绩扭亏为盈并保持持续向好态势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紧扣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提质增效、规模增长、创新引领、全球布局”核心目标,聚焦经营主业、强化技术创新、完善公司治理、拓展全球市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2026年,公司将锚定核心主业,以提质增效、稳健经营为核心导向,深耕
优势赛道、攻坚新兴领域、优化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筑牢业绩增长根基。一方面,深耕核心赛道稳固基本盘,持续深化与核心大客户的战略合作,拓宽合作广度与深度,围绕消费锂电、动力锂电、储能等优势领域,推广核心专机,打造整线解决方案,保障核心业务订单持续稳定;紧抓全球储能行业增长机遇,加大储能市场拓展力度,契合全球储能需求增长的市场趋势。另一方面,加速新兴业务规模化落地,聚焦固态电池、AI 算力产线设备、智能作业机器人(AMR)等高潜力赛道,依托公司核心技术积累与优质客户资源,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产品量产交付,推动新兴业务从试点突破向规模化营收转变。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化精细化运营管理,纵深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优化组织架构与资源配置,全力提升人均产值,依托供应链与交付体系的精细化协同,有效提升项目执行与验收效率,强化应收账款与存货管理,实现经营规模与经营质量同步提升,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行稳致远。
(二)强化技术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以技术突破引领产业升级,聚焦核心技术领域攻关,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以技术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深耕动力储能赛道,紧扣行业发展需求,面向大容量、高安全电池研发整线解决方案,精准匹配下游客户扩产及产品升级需求;重点围绕固态电池装备、智能作业机器人(AMR)、AI+智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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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持续优化设备稳定性和量产适配性,推动核心技术向规模化、产业化转化。二是推动智能装备迭代升级,依托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聚焦行业制程工艺自定义作业机器人的多场景落地,推动装备从“固定工位”向“可移动、更集成、更柔性、更智能”演进,实现规模化量产,完善公司智能装备产品矩阵。三是深化 AI与制造深度融合,强化工业软件赋能 AI+制造,依托信息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积累,研发适配公司智能装备的工业软件,推动工业软件与 AI算法、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技术深度融合,优化生产调度、设备运维、质量管控等环节的数智化管理水平,实现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决策与高效管控;在 AI算力领域,将已验证的“黑灯工厂”智能整线能力,转化为可快速复制的行业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双提升;在智能作业机器人(AMR)赋能方面,依托公司超千台高精机床与全尺寸加工体系,将能力延伸至“核心部件量产—关节模组与整机组装—全功能测试与场景调校”的全价值链,为客户提供从精密零件到可靠整机的一站式交付与服务闭环,进一步拓宽技术应用边界。
(三)深化全球化布局,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
2026年,公司将把握全球新能源装备需求放量的战略机遇,立足2025年全
球化布局成果,以“深耕核心市场、拓展新兴区域、完善服务体系”为核心抓手,持续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健全全球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全球市场综合竞争力。依托2025年欧洲头部电池企业订单积累基础,进一步提升本地化生产适配能力与快速服务响应效能,优化产品方案以有效应对海外贸易壁垒;加速亚太及新兴市场拓展进程,搭建专业化本地化销售与服务团队,提升市场响应效率,扩大储能、锂电装备市场覆盖范围。持续加强品牌国际化宣传推广,参与行业高端电池展、新能源展会等,全方位展示公司固态电池装备、储能装备、智能作业机器人等核心产品技术实力;完善全球服务体系,配备专业化技术服务团队,提升售后服务响应效率与服务质量,为海外客户提供及时、专业的技术支持、设备运维及售后维保等全流程服务,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品牌忠诚度;加强海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组建专业合规管理团队,深入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政策、贸易规则及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有效防范贸易壁垒风险及合规风险,为公司全球化布局稳健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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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2026年,公司将以“规范治理、强化监督、保障权益、提升效能”为核心,
严格对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规部署,将合规治理、诚信经营理念融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全体员工日常工作,加强合规培训和治理理念宣导,提升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治理素养,持续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压实治理责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向更高标准迈进,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化治理架构精细化建设,在2025年明确各治理主体职权边界的基础上,契合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的核心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专业咨询、监督制衡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合规、精准高效。二是健全合规与内部控制一体化体系,紧扣资本市场监管趋严、合规要求提升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智能装备主业特点及全球化经营布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海外合规管控、关联交易管控、信息披露管控,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合规风险和财务风险,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管理,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核心,将市值管理与公司经营发展、技术创新、合规治理深度融合;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原则,提升信息透明度;搭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引导市场理性认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人才赋能,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人才强企”核心战略,围绕“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机制,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精准引才,筑牢人才发展根基,聚焦研发创新、海外运营、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等核心领域,靶向引进高端领军人才与行业专家型人才,依托公司国际化项目布局、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拓宽全球引才渠道,优化人才引进全流程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与公司发展需求同频共振。二是系统育才,提升人才综合素养,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搭建覆盖新员工、核心骨干、基层管理者的全周期培养平台,强化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培训;深化“政企校”协同育人模式,扩大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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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领域技能人才培育规模,定向输送适配公司主业发展的专业技能人才,夯实人才梯队建设。三是科学用才、用心留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优化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方案,实现人才发展与企业成长深度绑定;健全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为技术型、管理型人才搭建清晰的成长路径。
2026年,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管理层
将带领全体员工,以“提质增效、创新突破、全球引领”为核心导向,锚定目标、凝心聚力、实干笃行,直面行业竞争和各类挑战,狠抓各项工作落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为股东、员工及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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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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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
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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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限售期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实施、终止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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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
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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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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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薪酬的构成与标准、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确保程序合规、透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5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6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
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7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194527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总额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1822.27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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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1822.2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金额
1消费锂电前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4347.0629248.48
2储能电池设备生产建设项目26194.3722840.80
3智慧物流装备生产建设项目39827.8137035.69
4固态电池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建设项目31022.4524697.31
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8000.0048000.00
合计179391.68161822.27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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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1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2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5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6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公司制定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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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8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与高效运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授权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
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册资
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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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一切事宜。
除了4、5项授权有效期为截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已向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汇报,现向股东会进行述职,无需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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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序号姓名职务
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周俊雄总裁91.26
2周俊杰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150.27
3高雪松副总裁、财务总监107.03
4陈振容董事会秘书61.80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
2、其他规定
52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津贴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本事项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非关联
董事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进行汇报,无需进行表决。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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