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证券简称:利元亨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3、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 2025年 5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
5、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年 5月 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7、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8、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鉴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4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2、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导致其第一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鉴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
第一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其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3、因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归属标准,导致其第一期归属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归属
(1)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鉴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为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第一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80%,对应其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8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2)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鉴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为 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第一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0%,对应其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2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040股。
上述作废完成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3443960股,其中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362560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08140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040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除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29名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评级未达到规定归属标准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或不得全部归属外,《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
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