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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500证券简称:慧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65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96.59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8%。

*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7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52.69%。

3、授予价格:16.83元/股。

4、激励人数:65人。5、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50%易日止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50%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对应考核业绩考核指标安排年度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

第一个

2025年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0%;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解除限售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7.0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

第二个

2026年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64%;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解除限售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8.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

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净利润增长率=(考核年度净利润-2024年净利润)/|2024年净利润|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还须以所在部门业绩考核指标完成为前提,根据各部门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完成比例(A) A≥80% 60%≤A<80% A<60%部门层面解除限售

X=A(X≤100%) 60% 0%比例(X)

若部门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高于60%,则按照设置的比例确定部门层面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比例,完成率低于60%,则该部门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D个人层面

100%80%60%0%

解除限售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可终止本激励计划或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2)。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4、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实际授授予后限制性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实际授予数量予人数票剩余数量备注

2025年5月16日16.83元/股188.08万股64人10.00万股授予

2025年9月4日16.83元/股10.00万股1人0万股暂缓授予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关于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进入相应解除限售期后为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96.5960万股。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50%。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7月9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8日届满;暂缓授予部分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9月25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9月24日届满。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足解除限售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类(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解除限对应考

业绩考核指标【2026】0011006036售安排核年度

号):公司2025年营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第一个收入为505040881.33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0%;2、解除限2025年元,相比2024年增长率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售期为13.74%,第一类限制率不低于57.00%。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第二个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64%;

解除限2026年绩考核要求。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

售期

长率不低于88.00%。

4、满足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在完成公司层面根据公司部门层面业绩业绩指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还须以所在部门业绩考考核情况,16个部门完成核指标完成为前提,根据各部门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 比例 A≥80%、部门层面限售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例为 A;2 个部门完成比例 60%≤A<

完成比例(A) A≥80% 60%≤A<80% A<60%

80%,部门层面解除限售

部门层面解除

X=A(X≤100%) 60% 0% 比例为 60%。

限售比例(X)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个人层面绩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考核情况,65名激励对象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 为“A”,个人层面解除限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售比例为100%。

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个人层面解除

100%80%60%0%

限售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进入相应解除限售期

后为上述65名激励对象办理96.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对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0)。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16日;暂缓授予日:2025年9月4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96.5960万股;

(四)解除限售具体数据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已授予限制本次可解序数量占已授予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量除限售数号限制性股票比(万股)量(万股)例

1何伟中国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0.005.0050.00%

2何东炯中国董事会秘书5.002.5050.0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3韩丁中国6.003.0050.00%

人员

4马亮中国核心技术人员7.003.5050.00%

核心骨干人员(61人)170.0882.59648.56%

合计198.0896.59648.77%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的6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在进入相应解除限售期后为本次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96.5960万股。

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慧辰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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