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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501证券简称:青达环保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5.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3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2307.10

万股的1.88%。

(3)授予价格(调整前):9.70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45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归属安排归属期间权益总量的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50%

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50%

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其所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2025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6.5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翠苹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达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3)。

(4)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达环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5)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剩余数量

9.70元/股

2023年11月20日231万股45人0万股(调整前)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尚未进行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5.5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于2025年3月2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拟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其所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在公要求。

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度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

第一个归属 诚审字[2025]361Z0127 号),2024 年营业

2024年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3亿元。

期收入为1314035274.84元,2024年度公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司层面业绩已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满足归据为计算依据。属条件。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45名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

45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为优秀(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A) 合格(B) 不合格(C)个人层面归属比

10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归属115.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1月20日

(二)归属数量:115.5万股

(三)归属人数:45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4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获授的限本次可归属的票数量占制性股票序号姓名国籍职务限制性股票数已获授限数量量(万股)制性股票(万股)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王勇中国董事长402050%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

2刘衍卉中国18950%

术人员

3张连海中国董事、副总经理8450%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4李蜀生中国8450%

技术人员本次归属限制性股获授的限本次可归属的票数量占制性股票序号姓名国籍职务限制性股票数已获授限数量量(万股)制性股票(万股)总量的比例(%)

5张代斌中国财务总监8450%

6肇玉慧中国副总经理8450%

7洪志强中国副总经理8450%

8双永旗中国副总经理8450%

9高静中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8450%

10李吉业中国核心技术人员52.550%

11张光荣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1.550%

12傅吉收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1.550%

小计12562.5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骨干、核心业务人员(33人)1065350%

合计(45人)231100.00%5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4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5.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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