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莉女士、王勇先生及孙邦清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审议11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
第五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审阅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及工
2025年1月9日审计委员会第作安排的议案》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第要的议案》
四次会议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
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5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第及摘要的议案》六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
2025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七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审阅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及工
2025年11月7日审计委员会第作安排的议案》八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就确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持续跟踪审计进程,督促审计进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定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给予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内审工作开展有效,且该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财务工作和内控工作的规范运作。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从制度建设和执行层面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承接监事会职权,承担内部监督机构职责
2025年12月26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已完成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审计委员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对公司财务报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合规监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活动提供了专业指导,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守对公司及股东的高度责任感,勤勉尽职,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