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聚和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聚和材料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发展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5.00亿元。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预计的
1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拟担保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一、(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起,下述前期担保授权额度同步终止。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被担保方截至目前担本次新增上市公司最是否是否担保持股比最近一期担保预计有被担保方保余额(万担保额度近一期净资关联有反方例资产负债效期元)(万元)产比例担保担保
(%)率(%)
(%)自股东会审聚和常州聚麒国际
10099.1611645.995010000021.53议通过之日无无
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起12个月内自股东会审
聚和聚和(宜宾)新
10097.260100002.15议通过之日无无
材料材料有限公司起12个月内
FUSION自股东会审
聚 和 MATERIAL
10098.120250005.38议通过之日无无
材料 TECHNOLOG起12个月内
Y PTE.LTD.聚光芯材微电自股东会审聚和
子(上海)有限96.88--010000021.53议通过之日无无材料公司起12个月内自股东会审聚和江苏德力聚新
10012.852799.33065000010.77议通过之日无无
材料材料有限公司起12个月内
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
计的担保额度;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
4、法定代表人:樊昕炜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3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住
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无锡聚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聚和材料间接持股
96.88%。
7、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无相关财务指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公司的关系: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20日
3、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创新大道188号
4、法定代表人:刘海东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白银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2025年1月-9月2024年末/2024年1-12月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71931.08132125.68
负债总额269636.83125974.83
净资产2294.256150.85
营业收入407663.12400508.24
净利润-3914.66-29.11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公司的关系: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5月19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春城路6号
4、法定代表人:姚剑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2025年1月-9月2024年末/2024年1-12月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5678.6722812.45
负债总额3300.43282.08
净资产22378.2422530.37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713.53-32.7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公司的关系: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金润产业园72栋
4、法定代表人:陈富贵
5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
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2025年1月-9月2024年末/2024年1-12月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8621.2814764.91
负债总额57016.5813220.34
净资产1604.701544.57
营业收入89796.3418742.46
净利润-279.87-524.9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公司的关系: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FUSION MATERIAL TECHNOLOGY PTE. LTD.
1、公司名称:FUSION MATERIAL TECHNOLOGY PTE. LTD.
2、成立日期:2024年8月19日
3、注册地址:152 BEACH ROAD #11-05 GATEWAY EAST Singapore
4、董事:林椿楠、李浩
5、经营范围:光伏导电银浆的批发贸易
6、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
7、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2025年9月末/2025年1月-9月2024年末/2024年1-12月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6363.0413825.82
负债总额16056.1313748.68
净资产306.9177.14
营业收入3175.660.00
净利润234.2876.7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FUSION MATERIAL TECHNOLOGY PTE. LT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公司的关系:FUSION MATERIAL TECHNOLOGY PTE. LT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金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是基于日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被担保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该担保对象为公司控
7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445.33万元(实际履行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拟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3.11%、1.8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