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证券简称:聚和材料公告编号:2026-024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02
普通股股东人数3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86018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86018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3.9557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3.955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856861599.9576139690.0177192800.0247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856861599.9576139500.0177192990.0247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56776799.9566212100.0269128870.0165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22389499.8031337270.1192219390.0777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69500096.301728875843.6736192800.0247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
40567440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13458557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2454177099.8612212100.0863128870.0525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245492699.292945930.1857128870.5214股东市值50万以
2208684499.9248166170.07520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2025年度282499.879421210.075012880.0456
利润分配预案546307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282299.803133720.119221930.0777
2025年度薪酬389479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4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海东、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常州鹏季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
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赟、汪靖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