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3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聚和材料 688503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林椿楠占凯云
电话021-33882061021-33882061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168号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168号
电子信箱 morgan.lin@fusion-materials.com carry.zhan@fusion-materials.com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13184902966.2211978368332.991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10944605.515009503648.06-3.96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10602122059.716435394353.2164.75
利润总额-125345209.71202837581.56-16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492779.13180657890.24-14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6307188.21156267345.41-38.3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2088501.49-1098128456.0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3.82减少5.6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75-149.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75-149.3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75.34增加0.03个百分点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395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持股比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或冻结的股
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份数量份数量股份数量
刘海东境内自然人11.2027115728--无-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
其他5.5613451712无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耀民境内自然人2.876956751--无-
OKAMOTO KUNINORI 境外自然人 2.27 5500000 - - 无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其他2.004834197无司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人1.573796589无限公司
邱颖敏境内自然人1.072601700--无-
周遵文境内自然人1.012444852--无-
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其他0.972350363--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伙企业(有限合伙)
劳志平境内自然人0.902190400--无-
OKAMOTO KUNINORI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已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于2026年1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明各方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终止《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不适用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