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3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聚和材料 688503 不适用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林椿楠占凯云
电话021-33882061021-33882061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168号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168号
电子信箱 morgan.lin@fusion-materials.com carry.zhan@fusion-materials.com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9462461620.807976006951.921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54471191.054644421160.132.37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6435394353.216764875161.82-4.87
利润总额202837581.56338135852.01-4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657890.24299004052.43-39.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6267345.41330061501.75-52.6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8128456.07-526361905.9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6.12减少2.3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1.25-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1.25-40.0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46.05减少0.71个百分点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47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包含转融通持股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持股借出股份的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比例条件的股份质数量限售股份数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量境内自
刘海东11.20271157282711572827115728无然人境内自质
陈耀民7.67185743653900000然人押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6.79164280001642800016428000无伙)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其他4.3810596719无八组合境内自质
张震宇2.9170500004580000然人押境外自
OKAMOTOKUNINORI 2.26 5476000 5476000 5476000 无然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国泰估
其他1.633942870无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上海科技创业投资国有法
1.573796589无
有限公司人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1.14275625327562532756253无伙)境内自
肖美容1.132739284无然人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伙企业(有限合伙)、OKAMOTOKUNINORI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动的说明控制人刘海东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不适用持股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