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证券简称:聚和材料公告编号:2026-00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
材料基地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9556.2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308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2013.2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2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实节余募集结项名称结项时间诺使用金额际使用金额资金金额(万元)(万元)(万元)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
2025年12
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29352.0522873.026479.03月31日材料基地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
2025年12
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12133.889056.713077.17月31日目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9556.2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9556.20万元
注1:以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且支付进度截止2025年12月31日,尚存在待付款项。
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3:“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原项目为“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前述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
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及“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及“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