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等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杨敏先生、李明远先生、俞雄先生,其中杨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于2025年
9月29日完成换届选举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戴泽伟先生、李明
远先生、肖耿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戴泽伟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实务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
告、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审计机构聘请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表决召开时间届次议案名称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第四届审计委5、《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通
2025/3/28员会2025年报告的议案》
过
第一次会议6、《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通
2025/4/29员会2025年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过
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2025/8/19员会2025年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过
第三次会议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
2025/9/29员会2025年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过
第一次会议金的议案》5、《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2025/10/24员会2025年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过
第二次会议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阅,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坚持独立性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合理、开展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后续将继续督促公司按计划推进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并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审阅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听取了审计监察部部关于内部控制工作的相关汇报,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序,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
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监事会改革的平稳过渡,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对年度内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