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7证券简称:索辰科技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等十位股东合计持有
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60%的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自查期间为自公司就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六个月至《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止,即2024年8月
18日至2025年9月29日(简称“自查期间”)。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六)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七)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四、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关于封明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封明霞系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叶泓池的母亲,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数累计卖出数自查期间末持交易期间交易主体身份量(股)量(股)股数量(股)
2024.9.26-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封明霞055180
2024.9.27经理叶泓池之母亲
封明霞作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亲属,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除索辰科技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2、进行上述索辰科技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
查期间交易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
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交易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完成过户为准)或索辰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索辰科技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
4、若上述买卖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索辰科技。
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叶泓池作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上述交易行为系封明霞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自知悉本次交易以来,本人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向包括封明霞在内的第
三方泄露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使用包括封明霞在内的第三方账户或者指示包括封明霞在内的第三方买卖索辰科技股票。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完成过户为准)或索辰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买卖索辰科技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本人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若上述买卖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索辰科技。
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国泰海通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数量累计卖出数量截至2025年9月29日
交易期间部门/子公司
(股)(股)结余股数(股)权益客需部6629226645880
2024.8.18-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
2025.9.2993600936000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控股
340034000
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就上述股票变动事项作出说明与承诺如下:
“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信息系统、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以控制内幕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公司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组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五、自查结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
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对相关人员访谈或取得
的书面问卷回复,上述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
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及承诺,认为: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其附件《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
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对相关人员访谈
或取得的书面问卷回复,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