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经营资金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数字科技”)向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55万元的
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或置换已支付的并购交易款项。
为满足数字科技融资需要,公司为数字科技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5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要用于数字科技向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申请并购贷款。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陈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MACRK0U97F成立时间2023年8月2日注册地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199弄8号29层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经营范围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2970.8126863.07
负债总额14634.867360.3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28335.9619502.74
营业收入7269.8211208.42
净利润-620.59756.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66.21162.31净利润
注1:上述2024年度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2:上述金额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差)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保证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455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担保协议的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为数字科技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融资需要,保证其融资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总体利益。数字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较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数字科技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融资需要,符合公司的总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本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13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5%,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9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213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4.25%,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韬陈佳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