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7证券简称:索辰科技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
项及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
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首次授予27.6890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30%、30%、40%。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5743万股。2024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3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1375万股,上述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7.7118万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预留授予4.3584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50%、50%。2024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5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1792万股。
上述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9.891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166万股,均为已
授予尚未归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23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792万股,均为已授予尚未归属,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7人。
三、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