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7证券简称:索辰科技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简称“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简称“解释18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相关内容,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7号、解释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经分析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合并报表影响金额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24185.3424185.34
销售费用-24185.34-24185.34
2024年1-11月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90680.0990680.09
销售费用-90680.09-90680.09本次调整未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