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索
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索辰科技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33400 股,发行价格 245.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8269.7928269.79
2工业仿真云项目22910.5722910.57
3 年产 260 台 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 18800.00 12210.00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500.003500.00
1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03480.3696890.3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年产 260台 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已使用金额5881.2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48.17%。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预计投入金额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变更后项目达到预项目名称(万元)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260台 DEMX水下
12210.002025年4月2026年4月
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和部分设备的采购工作,正在进行相关实验室装修工程施工、公用设施的调试以及剩余实验设备的安装调配工作。
考虑到后续装修、实验设备安装调试还需要一定周期,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60 台 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进行相应调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2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延期。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60台 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韬陈佳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