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证券简称:芯朋微公告编号:2026-01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连选连任。
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1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董事职务。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
1/2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七】名董
2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七】名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表董事一名。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