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证券简称:芯朋微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8
普通股股东人数1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03170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03170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0.703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0.703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8911299.43462201680.546077840.0194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8650899.42812201680.5460103880.0259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8817399.43222181070.5409107840.0269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994660099.08113596800.8921107840.0268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7609899.40232308780.5726100880.025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8660099.42832231680.553572960.0182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175661480.783940515818.6325126880.5836
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8193699.41682245400.5569105880.0263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4008680899.42882201680.5460100880.0252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2025年度利
5润分配预案>的议158649486.814123087812.6338100880.5521案》《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6务所(特殊普通合159699687.388822316812.211972960.3993伙)为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72026年度薪酬方案140961477.135140515822.1705126880.6944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8投资项目实施方式159233287.133622454012.2869105880.5795变更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议案5、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7涉及的关联股东张立新、易扬波、薛伟明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麻冬圆、陈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