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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5 00:00 查看全文

芯朋微 --%

证券代码:688508证券简称:芯朋微公告编号:2026-06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8月2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5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6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24日为授予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1/7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8月24日,同意以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3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次授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2/7*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8月

24日,并同意以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3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4日。

2、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3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4%。

3、授予人数:100人。

4、授予价格:6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7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占本激励计划公占授予总量的姓名国籍职务股票数量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万股)的比例

董事、总经理、核

易扬波中国204.76%0.15%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

李海松中国204.76%0.15%术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

易慧敏中国102.38%0.08%总监

核心骨干(97人)30071.43%2.27%

预留授予7016.67%0.53%

合计420100.00%3.17%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

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4/7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25%

票第一个归属期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25%

票第二个归属期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25%

票第三个归属期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四个归属期予之日起60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易扬波先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海松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易慧敏女士在授予日前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卖出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期间合计卖出数量(股)

1董事、总经理、核心易扬波2026年8月17日50000

技术人员

2副总经理、核心技术李海松2026年8月17日25000

人员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易慧敏2026年8月17日30000

上述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27日、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5/7《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8月24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部分的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81.50元/股(公司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2638%、16.7695%、15.7270%、15.318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历史平均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55%(采用公司截止2026年8月24日最近1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预计摊销的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票数量总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股)(万元)

350.008586.641502.113619.192008.281074.47382.59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7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

6/7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一)公司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随着首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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