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经评估,近一年公证天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证天业就2025年度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双方
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独立性等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
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同时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