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证券简称:天微电子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