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证券简称:天微电子公告编号:2025-01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出席了本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