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文),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四川华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1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655.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
2、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且听取了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3、审计委员会对季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