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智微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5 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5月10日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核查意见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13596.65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0763.76
二、募集资金净额102832.8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81982.08
本年度使用金额8878.71
现金管理金额9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4.2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95.5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163.3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及监管协议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
2核查意见
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
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5月10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5000109898368878.91使用中
有限公司州分行营业部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072931106093268.67使用中
有限公司州开发区支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10078801300002219-已注销
有限公司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尚睿微电子(广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21148710909-使用中
有限公司州开发区支行
尚睿微电子(上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1524581090615.81使用中
有限公司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4163.38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核查意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5月10日自筹资金预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置换金额置换完成日期先投入金额日期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
47304.4320384.2620384.262023年7月24日2023年6月27日
心建设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331.992184.002184.002023年7月24日2023年6月27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
47304.431085.321085.322025年12月16日2025年7月10日
心建设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331.991308.791308.792025年12月16日2025年7月10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
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
5核查意见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2025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5月10日预计年受托银产品名产品类购买金起始日截止日归还日尚未归利息金委托方化收益行称型额期期期还金额额率招商银招商银广州慧行点金行股份
智微电系列看1.00%/1.有限公结构性4000.02025-6-2025-6-2025-6-
子股份涨三层-80%/2.05.33司广州存款033030
有限公区间270%开发区司天结构支行性存款招商银招商银广州慧行点金行股份智微电系列看
有限公结构性2000.02025-7-2025-7-2025-7-1.00%/1.子股份涨两层-2.68
司广州存款03313175%有限公区间28开发区司天结构支行性存款广州慧招商银招商银
1.00%/1.
智微电行股份行点金结构性2000.02025-7-2025-9-2025-9-
-75%/1.98.33子股份有限公系列看存款0143030
5%
有限公司广州涨三层
6核查意见
司开发区区间78支行天结构性存款招商银招商银广州慧行智汇行股份智微电系列看
有限公结构性2000.02025-12025-12025-11.00%/1.子股份涨两层-1.67
司广州存款00-100-310-3145%有限公区间21开发区司天结构支行性存款平安银广州慧行2023平安银智微电年第
行广州大额存1000.02023-6-2026-6-2025-1-
子股份 GZ070 - 3.20% 51.02
分行营单[注]08810有限公期单位业部司大额存单平安银广州慧行2023平安银智微电年第
行广州大额存1000.02023-6-2026-6-2025-5-
子股份 GZ070 - 3.20% 61.46
分行营单[注]0889有限公期单位业部司大额存单平安银广州慧行2023平安银智微电年第
行广州大额存1000.02023-6-2026-6-2025-1
子股份 GZ070 - 3.20% 80.31
分行营单[注]0882-10有限公期单位业部司大额存单平安银广州慧行2023平安银智微电年第
行广州大额存9000.02023-6-2026-6-9000.0
子股份 GZ070 - 3.20% 未到期
分行营单[注]0880有限公期单位业部司大额存单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3、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8核查意见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
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4、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
9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636号)。报告认为,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日常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慧智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10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慧智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专门管理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并切实落实各项改进措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保荐人对慧智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11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彭海娇张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12核查意见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5-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878.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0860.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承诺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项目达项目可项目,本年资项目募投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计投入金额末投入到预定是否达行性是含部分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度实和超募项目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进度可使用到预计否发生变更资总额入金额现的
资金投性质总额金额(1)金额(2)金额的差额(%)(4)状态日效益重大变
(如效益
向(3)=(2)-(1)=(2)/(1)期化
有)芯片测研发不适
试中心是25782.36不适用不适用是项目用建设总部基研发2026年不适
否47304.4343648.9943648.993443.8940940.06-2708.9393.79不适用否地及广项目6月用
13核查意见
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研发中心研发2025年不适
否27331.9913351.0113351.012970.3213351.01100.00不适用否建设项项目12月用目补充流不适
补流否50000.0045832.8945832.892464.5036569.72-9263.1779.79不适用不适用否动资金用
合计150418.78102832.89102832.898878.7190860.79-11972.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测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部分投资项目进行取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前述“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14核查意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参见前述“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参见前述“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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