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1—14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59号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慧智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
规定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4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慧智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2页共14页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30.0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92元,共计募集资金113596.6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93.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002.7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69.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2832.89
项目投入 B1 51327.16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
B2 561.29减手续费净额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0654.92
第3页共14页项目序号金额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
C2 364.47减手续费净额
募投项目其他支出[注
C3 394.45
1]
项目投入 D1=B1+C1 81982.08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D2=B2+C2 925.76减手续费净额
募投项目其他支出 D3=C3 394.4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1382.1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382.12
差异[注 2] G=E-F 12000.00
[注1]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超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394.45万元,经公司自查,该部分支出属于募投项目中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及对应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一)4(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金额合计12000.00万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第4页共14页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并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户82210078801300002219。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01098983681501160.85募集资金专户
司广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729311060964215419.15募集资金专户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82210078801300002219已销户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21148710909募集资金专户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1524581090628104597.27募集资金专户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93821177.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第5页共14页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的余额为
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产品银行银行名称金额起始日期到期日期类型账号平安银行广州分大额1500010
12000.002023年6月8日2026年6月8日
行营业部存单9898368
合计12000.00
第6页共14页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3)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
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
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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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共14页本复印件仅供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5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禤文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4页本复印件仅供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5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谢锦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