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证券简称:慧智微公告编号:2025-04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889号 S1栋 9楼 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4
普通股股东人数1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0020960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002096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1.465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1.465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0007322899.8639857100.0855506670.050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金会、邓子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