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证券简称:苑东生物公告编号:2026-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32.30元/股调整为31.82元/股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2.30
元/股调整为31.8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1(二)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6年 6月 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6)。
(三)2026年 6月 6日,公司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四)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截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653225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7934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74352910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5432925.90
2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484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2.30-0.484)元/股≈31.82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3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2.30元/股调整为31.82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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