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证券简称:裕太微公告编号:2025-022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388弄 18号楼 1F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3
普通股股东人数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87360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87360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1931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193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王文倩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870115499.8786265570.092483000.0290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870115499.8786295570.102853000.0186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869881099.8705287010.099885000.0297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865815499.7290719570.250459000.0206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869835499.8689285570.099391000.0318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29522898.3470494831.476859000.1762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868062899.8072462830.161091000.0318
8、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869325499.8512334570.116493000.0324
9、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869545499.8588346570.120659000.020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
%比例比例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4关于2024327275497.6763719572.147559000.176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331295498.8761285570.852291000.2717
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5329522898.3470494831.476859000.176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补选第330785498.7239334570.998593000.2776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调整募331005498.7895346571.034359000.1762
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4、5、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欧阳宇飞、史清、苏州
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晓峰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峰、王枫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