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奥特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奥特维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平安证券作为奥特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21日承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担持续督导机构的角色。保荐机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保荐机构已与奥特维签订承销
2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备案。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本持续督导期间奥特维未发生
3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本持续督导期间奥特维未发生
4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项。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与奥特维保持密切的
日常沟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回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访、现场检查等方式持续关注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特维生产经营、信息披露情况,对奥特维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6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奥特维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做出的各项承诺。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
7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奥特维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范等。治理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特维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8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奥特维的内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9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奥特维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保荐机构对本持续督导期间奥
10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特维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或事后审阅,不存在未及时向上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奥特维及其实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1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本持续督导期间,奥特维及其实
12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保荐机构对本持续督导期间奥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特维公共传媒报道、市场传闻进
13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行复核,不存在未及时向上海证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14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本持续督导期间,奥特维未发生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相关情况。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人已制定了对奥特维的现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15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作质量。本持续督导期间,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奥特维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查的情形。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奥特维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奥特维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79377117.38元,同比下降2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18012.48元,同比下降59.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88565474.41元,同比下降62.21%,主要原因系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能仍在出清过程中,公司下游客户出现亏损状况,需求减少,验收周期延长,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降。如果光伏行业短期内不能复苏,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布局与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匹配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技术迭代迅速。公司需投入大量资源对下游行业的工艺和市场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发与技术储备。若公司研发布局与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匹配,可能出现浪费研发资源,错失发展机会,甚至丧失细分市场优势市场地位等不利情形,从而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2、项目研发失败或研发成果未能成功商业化的风险公司对研发的投入较大,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0117.17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751.0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95%。上述研发投入对公司提高现有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研发失败或研发成果未能成功商业化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保持对创新技术研发的高投入,若公司因技术门槛高、技术经济性、需求变动等因素,发生大量研发失败,或者研发成果无法成功商业化的情形,则不仅增加公司的当期费用,影响盈利能力,而且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3、核心人员流失以及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起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较丰富的技术积累。
该等技术积累对公司持续经营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系由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形成,其中核心技术人才对公司研发起到重要作用。若出现公司核心人员流失或重大技术失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侵权风险
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已积累一批已得到成功应用的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知识产权2361项,其中发明专利313项、实用新型专利1558项、软件著作权242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
如未来公司所拥有的该等专利及知识产权被认定无效,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专利或技术侵权行为,或者其他公司基于商业策略提出针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不仅可能使公司卷入相关诉讼或纠纷,而且可能影响公司产品销售,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发生不利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光伏产业链的硅片、电池片、组件生产环节,该等细分市场的集中度较高。相应地,公司2025年1-6月的销售收入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为55.23%。2025年上半年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滑,公司客户盈利水平下降,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出现较大困难,企业出现亏损,个别企业已开始破产重整。如果光伏行业未来12个月不能复苏,还将出现客户破产等风险。该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最近几年,公司光伏设备、锂电/储能设备受市场竞争、产业政策、技术水平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特别是在光伏行业主产业链盈利水平下降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的主要产品出现价格下降、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等不利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风险
公司的经营决策受技术发展趋势、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宏观经济波动
等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其行业发展变动较快,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使得公司的经营决策难度较大。
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合作研发等方式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能够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中长期竞争力。但该等战略投资、合作研发等行为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尽管公司已采取措施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出现经营决策失误,并因此对公司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可能。
4、合同执行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05.69亿元(含税)。2025年上半年公司出现个别客户取消或延缓执行合同的情形。未来光伏客户出现履约风险的概率加大,若受下游行业波动、主要在手订单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等影响,合同执行进度未达预期,甚至出现合同执行停滞、合同取消等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的存货数额较大,截至2025年6月末存货价值为484522.4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4.11%。其中,发出商品占比较高,6月末的发出商品价值为
362805.27万元,占期末存货比例分别为74.88%,主要是公司销售的设备类产品
自发出至客户验收存在较长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周期所致。尽管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不能排除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2、存货发出至客户验收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自设备类产品。该等产品自发出至客户验收的周期较长。若客户不能及时验收公司的发出商品,不仅影响公司的收入确认,并因此加大公司收入的波动性,还将增加存货占款和延长公司货款回收周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价值为328241.1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1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下游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出现逾期。随着光伏行业的亏损企业增加,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及逾期应收账款未来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甚至不能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主要收入来自光伏设备产品的风险报告期,公司来自光伏设备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70%。报告期内,部分光伏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较大亏损,该等情形如果持续时间较长且进一步加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生产的设备产品采用自主研发、设计的软件进行操作或控制,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就该等软件已取得24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文件,公司销售设备搭载的自主开发操作系统软件等可作为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于2015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2021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GR202132005383)后,于 2024年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GR20243201425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提出复审申请,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上述公司相应期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若出现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优惠力度下降、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原材料、运输等成本存在上升的可能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人口结构变化,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逐年以较快速度上升。同时,公司下游行业的客户为降低生产成本,要求设备厂商提高产品的性能和产能,可能导致设备厂商产品的台均成本上升。若上述成本上升,将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成本及毛利率、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市场需求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来自光伏行业、储能电池行业、半导体封装环节。
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等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将会对光伏、新能源汽车行业等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销售规模、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若该等行业的需求下滑,特别是光伏行业,如果产能出清进度低于预期,公司的设备需求将出现下滑,该等需求下滑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的关键技术或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对应的主要下游行业包括晶体硅光伏行业、电化学储能行业、半导体封装与测试行业。该等下游行业的关键技术或技术路线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
若下游行业的关键技术或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改变对现有产品的供需关系,从而影响甚至根本性地改变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六)宏观环境风险
1、产品出口面临关税增加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2025年1-6月海外订单占比近40%。
海外市场的关税变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近年来,美国先后实施“出口禁令”“对等关税”等一系列措施,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全球性贸易保护主义、贸易壁垒影响,会对公司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对等关税”对包含越南、柬埔寨等在内的东南亚国家实行高关税,将影响公司客户在东南亚工厂的设备需求。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既有产品出口业务,也有原材料、零部件进口业务,该等业务的计价和结算以美元为主。美国的“对等关税”对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大。且随着美元的波动,公司其他货币结算的金额增多,结算货币币种增多。如果各币种汇率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379377117.384421762104.90-23.57
利润总额358559444.14920026536.33-6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18012.48760300707.78-5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288565474.41763529522.42-62.21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4844879.94-40469855.63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6月末2024年末变动比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78381402.964051261480.25-4.27
总资产14205277802.6514067281204.470.98
注:上年同期数据因收购唯因特而做相应调整。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82.41-59.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42.32-59.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0.922.42-61.98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519.07减少11.8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8019.16减少12.36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954.38增加1.57个百分点
注: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以本期末的股本为基础重新计算。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主要系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能仍在出清过程中,公司下游客户出现亏损状况,需求减少,验收周期延长,毛利率下降,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技术优势
(1)公司取得较丰富的技术成果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研发团队,已积累了丰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截至2025年6月末的研发人员123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8.9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知识产权2361项,其中发明专利313项、实用新型专利1558项、软件著作权242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
(2)公司具有快速迭代现有产品、前瞻性布局新产品的技术能力
公司秉持“高产能、高精度、高兼容性、高稳定性”的研发理念,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精准洞察客户潜在需求,迅速响应并持续投入高强度研发资源,实现了技术的快速迭代与前瞻性布局:
一是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如串焊机、硅片分选机、低氧单晶炉等产品,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精度水平以及提高产出良率,有效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并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壁垒。
二是研发全新的工艺装备。公司推出针对晶硅/钙钛矿叠层的真空工艺装备,包括隧穿层、传输层、功能层等多种工艺的装备,可为客户实现真空工艺设备一站式解决方案,特别在干法工艺步骤推动行业技术发展。
三是丰富半导体封测环节的核心设备,满足客户整线需求。公司软焊料、银浆、碳化硅装片样机在客户现场稳定生产,目前设备性能达到行业水平。公司产品获得更多客户认可,键合机/AOI推出满足客户新需求升级的设备以更快,更稳定的特性满足客户需求,同步加快装片机研发使公司在封测环节的产品品类更加完善以及性能更突出,满足客户对于封测整线及品质的需求。
通过快速迭代现有产品,前瞻性布局新产品,公司不仅增强了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还为客户创造了增值价值,促进了下游行业的技术进步。
2、产品优势
(1)公司产品具有性能优势
公司持续加大前沿技术储备,全系列产品围绕高产出、高良率、智能化、兼容性进行创新开发,整体具备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产品单机产能高,高良率,智能化程度高。目前,公司最新的多主栅串焊机产品可稳定实现10800半片/小时(以焊接切半后的210尺寸硅片测算)。同时推出了划焊、排、叠一体化产品,在高产能的基础上组件返修率仅为3%,大幅降低了客户产品的返修成本。硅片分选机的产能达到了 18000片/小时(以 182mm尺寸硅片测算),同时具备对停机时间、不良分布及故障停机时间等系统性分析的能力。低氧单晶炉平均拉速达到了 1.6mm/min(以 12英寸晶棒测算),实现氧含量 6-7ppm效果,提升晶体品质,同时具备一键拉晶功能。储能模组/PACK线产能达到了 15-20PPM,自动化率 95%。
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加工良率高,可保障客户较高的产能及品质要求,降低其生产成本。
(2)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快速切换能力
公司的产品设计充分考虑未来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客户可能的特殊应用场景,因此其产品设计灵活,具有较强的兼容性,而且可在不同工艺之间快速切换,同时在现有技术平台上对 0BB工艺进行整合性创新研究。公司的硅片分选机各检测模组可根据客户工艺变化自由组合,可通过调试做到整半片兼容,以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公司的标准模组 PACK线可满足 2小时以内快速换型,助力储能行业增产提效。
3、全球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的设备是客户赖以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其故障可能造成客户整条生产线停产,其运行情况对客户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光伏行业技术迭代迅速,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导入速度对客户的产品升级同样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服务能力、改造能力及响应速度是客户选择供应商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公司不断提升对既有客户的销售服务品质。针对全球40多个国家/地区客户共计超过600个生产基地,公司派出工程师,为客户提供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同时针对不同客户情况,公司安排工程师为客户提供远程指导、现场检测、运营维护、专业培训等技术服务。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设备改造升级服务,以满足客户适应技术进步的设备改造升级的需求。为此,公司建立了强大的工程服务团队,截至2025年6月末的工程人员为115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26.95%。
公司通过综合客户服务,不仅可以增强客户粘性与满意度,还可以了解市场需求、技术趋势等信息,促进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改进。
4、客户优势公司已与晶科能源、通威股份、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太阳能、韩华集
团、保利协鑫、阿特斯、一道新能源、RECSolar、NorSun等国内外光伏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与中车株洲所、海辰储能、海博思创、阳光储能等知名储能企业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半导体设备的不断优化,公司加大了面向半导体客户的业务拓展力度。在半导体封装设备市场拓展中,稳健推进从小客户验证到中大客户放量的策略,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取得应用光电(AAOI)、环球广电、气派科技、仁懋电子等 IGBT、AOI客户的订单,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奥特维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布局,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25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20117.1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88%,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95%;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23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8.9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2361项,其中发明专利313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24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高端设备和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锂电/储能行业、半导体行业封测环节。公司所从事业务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
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A 525754701.30
项目投入 B1 301217040.50
截至期初 节余募集资金补 B2 0.00累计发生流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14126590.43
支付发行费用 B4 565000.00
项目投入 C1 13226174.73本期发生
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 C2 0.00
流利息收入净额 C3 1287599.28
支付发行费用 C4 0.00
项目投入 D1=B1+C1 314443215.23
截至期末 节余募集资金补 D2=B2+C2 0.00累计发生流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5414189.71
支付发行费用 D4=B4+C4 565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26160675.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6160675.78
差异 G=E-F 0.00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1975.18元,超出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90277.07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产生并支付。*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0.29元尚未从理财结算专户转回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的利息收入。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A 1135000000.00
项目投入 B1 284780091.74
截至期初 节余募集资金补 B2 0.00累计发生流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23289773.94
支付发行费用 B4 1439999.97
项目投入 C1 85010628.89节余募集资金补
本期发生 C2 0.00流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5771220.38
支付发行费用 C4 0.00
项目投入 D1=B1+C1 369790720.63
截至期末 节余募集资金补 D2=B2+C2 0.00累计发生流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29060994.32
支付发行费用 D4=B4+C4 1439999.9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792830273.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92830273.72差异 G=E-F 0.0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存在17626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奥特维、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序投资金额预期收益受托机构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号(万元)收益率类型序投资金额预期收益受托机构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号(万元)收益率类型
1 GIUDOD-
保本
广发证券45000.002025/3/202025/9/221.5%~4.5%浮动收益宝号收益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等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4)。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76亿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1、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调整后增减调整后拟投序项目变动入募集资金号投资占项目投资总投资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金额比额比
一建设投资93228.7088.00%93228.7088.00%0.0093228.70
1土建工程81641.5077.06%81641.5077.06%0.0081641.50
2配套设备6871.806.49%5871.805.54%-10005871.80购置及安.00
装
3配套软件2000.001.89%3465.003.27%1465.003465.00购置
4基本预备2715.402.56%2250.402.12%-465.002250.4费
铺底流动
二12713.2012.00%12713.2012.00%0.0010062.62资金
合计105941.90100.00%105941.90100.00%0.00103291.32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做出的决策,调整均在同一募投项目内部进行结构调整,该等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之“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核心定位是服务光伏、锂电及半导体领域,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明确。
项目建设将重点满足未来2-3年上述领域的生产需求,包括光伏设备、锂电设备、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等产品的组装与调试,并配套机加工园区建设,可有效解决公司当前场地限制问题,为业务拓展提供充足产能支撑。
从实施收益看,项目建成后将打破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构建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将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助力公司优化产品质量、缩短交付周期,强化利润增长点,深化行业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在成本控制层面,新建厂房替代租赁场地将减少租赁支出,降低生产负担;集中化办公与生产还将提升集团及事业部间的沟通效率,优化资源调配,降低管理成本,为经济效益增长莫定基础,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对外形象与综合实力。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并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动态优化项目安排,确保实现战略目标,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3、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进度迟于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TOPCon电池设备项目:TOPCon技术近年来迭代较快,公司对原项目
计划进行重新论证及进一步优化,决定增加 TOPCon-钙钛矿叠层方向核心设备样机的研发投入,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
(2)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受益于 AI、EV、5G等产业快速发展,半导体市场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市场对相关产品产生了新的需求,公司在原研发计划基础上进行重新论证及优化,决定增加相关研发产品在功率器件、光通讯模块方面的应用,并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中产品性能指标,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谨慎推动样机搭建工作。
4、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受行业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部分关键技术的研发学习需调整方向和承诺需投入时间超出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发挥应有价值和作用,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增加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审慎选择对外战略投资、技术合作研发等方向,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项目进度等影响,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8月,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投入募集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度迟于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
(1)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项目:由于“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
同时,公司对原有的软硬件配套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导致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此外,本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项目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安全等,公司控制付款进度,仍有部分工程款等尚未支付。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2)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项目:因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迅速,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部分设备投入需要重新评估,设备购置有延缓。
(3)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在产品概念
阶段投入时间比预期时间长,整体进展不及预期;为精确定位产品,满足客户具体需求和功能,提升产品优势以及竞争力,目前项目仍在持续完善研发方案设计中,公司将根据项目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奥特维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年度内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间接持股增减变姓名类别合计持股数量份增减变数量数量方式动原因动量无锡奥创
3.54投资合伙实际控制企业(有限人、董事合伙)
葛志勇8531.888536.89--
长、总经无锡奥利理
1.47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奥创实际控制投资合伙
李文人、董事、5587.72374.196338.87--
企业(有限副总经理
合伙)年度内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间接持股增减变姓名类别合计持股数量份增减变数量数量方式动原因动量无锡奥利
376.96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奥利限制性
董事、财
殷哲6.0978.58投资合伙84.671.77股票归务总监企业(有限属/授予
合伙)无锡奥创限制性
董事、董
周永秀7.2185.27投资合伙92.481.77股票归事会秘书企业(有限属/授予
合伙)限制性
刘世挺董事3.15--3.150.59股票归
属/授予
贾英华董事------
孙新卫独立董事------
薄煜明独立董事------
杨建红独立董事------无锡奥创限制性
刘汉堂副总经理6.09126.44投资合伙132.531.77股票归
企业(有限属/授予
合伙)监事会主
陈霞------席
吕洁监事------
徐中秋监事------
注:上述董监高持股不包含战略配售部分。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