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证券简称:联赢激光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动力”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
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向欣旺达动力增资,认缴其新增股本26406035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欣旺达动力0.1874%的股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审批通过。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自身经营管理
等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导致公司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巩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下游锂电市场空间,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装备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向欣旺达动力增资,认缴其新增股本26406035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欣旺达动力
0.1874%的股权。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
投资标的名称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000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是?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审批通过。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本次投资标的为欣旺达动力,欣旺达动力成立于2014年10月29日,主要
从事汽车动力电池以及储能电芯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未持股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300319443305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法定代表人王明旺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956562.7067万元
实缴资本956562.7067万元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家南十八号路欣旺达工注册地址
业园 A栋 1-2楼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家南十八号路欣旺达工主要办公地址
业园 A栋 1-2楼控股股东欣旺达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汽车动力电池以及储能电芯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业主营业务务
所属行业 C384 电池制造
注:欣旺达动力原股本9565627067股,欣旺达动力拟资本公积定向转增3637390646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3203017713股。
2、投资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科目(经审计)
资产总额5316802.89负债总额4358397.18
所有者权益总额958405.71
资产负债率81.97%
2025年1-12月
科目(经审计)
营业收入2009296.48
净利润-316861.86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公司未持有欣旺达动力股份,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欣旺达动力26406035股,占欣旺达动力0.1874%股份。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欣旺达动力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500076.72万元,参考评估值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欣旺达动力本次增资扩股前,股权全部权益价值确定为250亿元。公司本次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认购欣旺达动力26406035股。
本次交易定价系基于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并经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投资者: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等13名投资者
标的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公司本次认缴增资款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认购欣旺达动力26406035股股份。
(三)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协议各方适当签署(自然人签字、中国境内法人或合伙企业加盖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中国境外非自然人主体授权代表签署)并经上市公司内部审议(如需)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条款协议还包含了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常规性条款。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欣旺达动力专注于汽车动力电池以及储能电芯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系公司核心客户,本次投资有利于巩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下游锂电市场空间,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装备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比例为1.53%,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充分分析及论证,但欣旺达动力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自身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导致公司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续关注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