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证券简称:联赢激光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贾松、卢国杰、李毅已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
姓名职务税前薪酬(万元)取薪酬
韩金龙董事长92.24否
贾松董事、总经理92.71否
卢国杰董事、副总经理103.69否
李毅董事、副总经理98.61否
文侨独立董事4.80否
裴斐独立董事4.80否
李向宏独立董事4.80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谢强91.38否董事会秘书
韩迪副总经理64.92否
尹栋副总经理69.27否
秦磊副总经理100.20否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在任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8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任职工作岗位,结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确认。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贾松、卢国杰、李毅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