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18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
1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7
议案二...................................................8
议案三...................................................9
议案四..................................................10
议案五..................................................11
议案六..................................................12
议案七..................................................14
议案八..................................................15
议案九..................................................16
附件1:.................................................17
附件2:.................................................23
附件3:.................................................25
附件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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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
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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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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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荣沙路18号A栋联赢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2026年5月15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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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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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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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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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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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2252449.0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325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198764.25元(含税),占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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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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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对2025年董事薪酬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
姓名职务税前薪酬(万元)取薪酬
韩金龙董事长92.24否
贾松董事、总经理92.71否
卢国杰董事、副总经理103.69否
李毅董事、副总经理98.61否
文侨独立董事4.80否
裴斐独立董事4.80否
李向宏独立董事4.80否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在任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8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任职工作岗位,结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确认。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12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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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现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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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授信及子公司授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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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及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创赢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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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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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董事会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5年经营情况
1、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核心主业,紧抓新一轮锂电行业扩产市场机遇,聚焦行业头部客户,加大研发创新和产品开发,持续巩固行业地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136.28万元,同比增长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26.48万元,同比增长1.05%;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51亿元(含税),同
比增长70%,公司新签订单创历史新高。
2、积极开拓市场,巩固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国内锂电市场需求旺盛,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5年1-12月,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累计销量为1700.5GWh,累计同比增长
63.6%。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1200.9GWh,占总销量70.6%,累计同比增
长51.8%;储能电池累计销量为499.6GWh,占总销量29.4%,累计同比增长101.3%。
受锂电市场快速发展驱动,行业头部客户扩产节奏明显加快,相应设备订单快速增长,公司凭借在锂电设备市场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在产品方面: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品质管理,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及品牌优势,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竞争力强的新产品,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市场方面:
顺应行业头部化发展趋势,持续强化风险控制,聚焦行业头部客户,进一步巩固在头部客户的市场占有率。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对非锂电行业的市场开拓力度,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非锂电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消费电子行业的小钢壳电池焊接设备持续获取国际头部客户订单,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收入20485.46万元,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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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81.97%。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报告期末比年初新增加员工
1264人,同比增长29.06%。同时位于深圳的“高精密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和位于江苏溧阳的“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均在报告期投入使用,产能扩大及新签订单持续增长,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紧贴市场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研发创新驱动未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期间费用支出,但仍然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投入研发费用23507.3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2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2072人,占比36.91%。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一种随动式环形滑轨自动送料装置”发明专利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凭借“动力锂电池复合激光焊接机”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获国家级权威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300W/500W风冷光纤激光器开发,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医疗器械加工等精细焊接需求;完成了6KW、12KW高功率激光器开发,满足大型工程机械、船舶重工等大型工件焊接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针对固态电池生产对设备的新需求,研发了多台用于固态电池生产的激光焊接设备及激光清洗机和涂胶机,为行业头部客户研制的首条全固态电池装配线成功交付,目前正在配合客户进行试产。公司基于对激光焊接的深厚经验积累,自主研发了激光实时焊接熔深检测系统(RWD),进行焊接过程实时熔深测量、判定、结果输出,目前已实现客户量产使用。公司还加大对超高功率单模光纤激光器、万瓦级环形光斑光纤激光器等新产品、新技术、工艺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4、提质增效、优化运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标准化体系及数字化建设。在研发方面,通过多层级标准化组件库建设,实现模块化设计和参数驱动模型自动更新,减少重复建模,实现通用结构、标准件快速调用,大幅缩短设计周期。同时,通过关键要素数字
18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化关联,支持设计变更实时响应与多方案比选,进一步提升非标自动化设计标准化水平。在采购方面,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估与准入标准,加大合格供应商战略合作,统一物料编码规则,优化采购流程,加大集中采购和招标采购,实现采购周期缩短且采购成本下降。在生产方面,依托标准化作业程序(SOP),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结合PLM、ERP、MES系统实现生产参数精准管控。产品交付及安装调试环节全流程实施标准化管理,实现产品品质追溯可查、风险预警前置、多方协作可视的智能化交付新模式。公司推行精益生产理念,对库存物料进行动态管控,降低呆滞风险,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客户现场交付管理,缩短产品交付及验收时间,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对应收账款额度和账期进行管控,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强化相关责任人客户回款指标考核,降低坏账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31.50万元,经营现金流量明显改善。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日常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认真审议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25-4-11第五届董事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2025-4-14第五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9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5-4-28第五届董事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42025-8-22第五届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2025-10-24第五届董事会《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5-10-29第五届董事会《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72025-12-26第五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
20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5、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6、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
三、董事会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公司将坚持“品质、创新、高效、服务”的经营理念,专注核心主业,
紧抓新一轮锂电扩产的市场机遇,聚焦行业头部客户,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激光焊接设备与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主流供应商。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持续聚焦行业头部客户,紧跟头部客户扩产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合作规模,积极拓展优质新客户,延伸业务布局,强化市场响应效率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巩固行业竞争优势。同时,推进日本、德国、匈牙利等海外子公司快速发展,提升海外市场响应能力,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在研发方面,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积极配合头部客户对固态电池、消费电子等领域技术研发,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落地,提升产品性能,增强技术壁垒与核心竞争力。
21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
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同时督促公司管理层坚定落实各项战略决策,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2:
22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一、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26136.28314955.433.55
营业成本233642.23218861.856.75
销售费用9288.099156.331.44
管理费用47066.7446124.002.04
研发费用23507.3523561.03-0.23
财务费用382.74-426.87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726.4816553.251.05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4222.0613079.088.74损益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136.28万元,同比增长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6.48万元,同比增长1.05%。2025年财务费用382.74万元,主要系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均有所增长,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保持稳步发展。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680385.69563144.3920.82
非流动资产合计138316.90141402.75-2.18
资产总计818702.60704547.1416.20
流动负债合计478911.89384088.8824.69
非流动负债合计13522.255471.88147.12
负债总计492434.15389560.7626.41
所有者权益总计326268.45314986.383.5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计818702.60万元,同比增长16.20%;负债总计
2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492434.15万元,同比增长26.41%;所有者权益总计326268.45万元,同比增长
3.58%。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31.50-12684.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94.70-50765.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849.1054902.1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31.5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294.7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849.10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本期比上年同期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49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90.49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20.3810.53(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35.38减少0.1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0.19个百分点
4.444.2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217.48减少0.27个百分点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股,同比增长10.53%。公司严格控制期间费用支出,但仍然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1%。
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加强人才储备,降低成本和费用支出,进一步缩短产品验收周期,加快货款回收。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以上报告请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3:
2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有效激励。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25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第三章薪酬、津贴的标准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水平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由股东会审议确定;
(二)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第八条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拟定;
(二)绩效薪酬:将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绩
效考核结果、履职情况等因素相关;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业绩目标设定,通过股权激励等方案获得。
第四章薪酬、津贴的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考虑决
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予以公
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26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附件4:
27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裴斐,男,中国国籍,1978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12年,任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广东中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副所长;
2022年7月至今,任鹏起扬计算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全致达信息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
28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姓名(大)会情况
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出席/列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数两次未亲席次数自出席会议裴斐7700否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
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9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除了现场方式,本人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我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密切联系,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会计工
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错报或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2、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公司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
30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裴斐
2026年5月15日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31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李向宏,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律专业,法律硕士,中级律师。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10月至1999年9月,任广东恺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9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
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09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执业律师;2021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
32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姓名(大)会情况
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出席/列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数两次未亲席次数自出席会议李向宏7700否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
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3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除了现场方式,本人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我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密切联系,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会计工
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错报或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2、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公司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
3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向宏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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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文侨,男,中国国籍,198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6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讲师、副系主任、副教授、系主任、教授、副院长;2026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激光智能制造行业协会监事长;2024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姓名(大)会情况
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出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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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数两次未亲席次数自出席会议文侨7700否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委员,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
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除了现场方式,本人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我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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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密切联系,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会计工
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错报或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2、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公司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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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文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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