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证券简称:联赢激光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225244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341325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19876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1198764.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元)51198764.2551198764.2550856284.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7264840.71165532525.91286286690.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852252449.0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53253812.7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6361352.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153253812.75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74.2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712142731.2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9923174661.8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7.18%
计营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否
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否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