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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4-04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流程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监事金建中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他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人数及权益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由390.00万股调整为389.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1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5.30万股调整为315.2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权益数量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

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首次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以

11.1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315.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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