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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327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3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共13页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8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8607.94
项目投入 B1 91439.3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50690.00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B3 39822.41
第3页共13页项目序号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4 3483.44
项目投入 C1 12849.95
本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40900.00本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本期发生额 C3 53990.00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C4 -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5 7.57
项目投入 D1=B1+C1 104289.2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3 37600.0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D3=B3+C4 39822.41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4=B4+C5 3491.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387.2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87.27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第4页共13页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专户,2020本公司31050179360000003041-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年12月23日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2020本公司310069079013001647018-司上海嘉定支行年12月23日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2021本公司3101040160001937728-司上海分行年05月18日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2021本公司2900000310120100218193-司上海嘉定支行年09月27日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2021本公司70080122000250914-司上海嘉定支行年09月27日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7559141944105061779861.17募集资金专户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江西南亚公司310501793600000030421079331.63募集资金专户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江西南亚公司310501793700000035231002449.74募集资金专户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东莞南亚公司44168113352411059.14募集资金专户司上海市嘉定支行
合计3872701.6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第5页共13页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
了如下调整变更:
募投项目建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设内容不动产权证号地址不动产权证号地址
赣(2017)经开区不
两条生产线赣(2017)经开井冈山经济技术井冈山经济技动产权第0000427号区不动产权第开发区深圳大道术开发区深圳
新建厂房及赣(2020)经开区不
0000427号226号大道226号
一条生产线动产权第0004019号
(二)“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变更前
拟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金额(万元)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南亚新材料科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自有产权房11900.00项目股份有限公司镇昌翔路158号
2.变更后
拟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金额(万元)研发南亚新材料科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研发中心自有产权房9400.00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镇昌翔路158号改造升级研发测南亚新材料技术广东省东莞市松山
项目租赁房产2500.00
试中心(东莞)有限公司湖园区
第6页共13页(三)“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项目名称用状态用状态研发中心2022年12月2023年12月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测试中心2022年12月2023年12月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
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四)“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1)变更前拟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金额(万元)研发中南亚新材料科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研发中心自有产权房9400.00心股份有限公司镇昌翔路158号改造升级研发测南亚新材料技术广东省东莞市松山
项目租赁房产2500.00
试中心(东莞)有限公司湖园区
(2)变更后拟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实施方式金额(万元)研发总南亚新材料科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
研发中心6500.00部股份有限公司镇昌翔路158号改造升级新建厂房研发试
项目待定[注]待定[注]2900.00验线
第7页共13页研发测南亚新材料技术广东省东莞市松山
租赁房产2500.00
试中心(东莞)有限公司湖园区
[注]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尚未最终确定“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
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项目名称用状态用状态研发中心2023年12月2025年12月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研发试验线/2025年12月研发测试中心2023年12月2025年12月“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
12月。
(五)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97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金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址额(万元)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南亚新材料科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
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47970.00(江西)有限公司区深圳大道226号基材扩建项目
第8页共13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9页共13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8607.9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49.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411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是否达承诺投资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投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性是否发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项目目(含部总额入金额入金额的差额(%)(4)=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2)态日期效益分变更)(3)=(2)-(1)(2)/(1)化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 主要生产线
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是80100.0080100.0080100.006561.5668855.41-11244.5985.96已转固,其他-2576.23否否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不单独实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是11900.0011900.0011900.00770.621687.86-10212.1414.18建设中不适用否现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2000.0092000.0092000.007332.1870543.27-21456.73超募资金投向
第 10 页 共 13 页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 主要生产线
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47970.0047970.005517.7733746.01-14223.9970.35已转固,其他-1983.28否否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尚在建设中
39785.9936.4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637.9439822.41100.09
[注1][注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86607.9487755.995517.7773568.42-14187.57
合计-92000.00178607.94179755.9912849.95144111.69-35644.30----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调整后为
2023年12月。根据公司2023年1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再次调整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调整后为2025年12月。项目调整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00 万平米 5G 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5483.4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224号)。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483.46万元。
第11页共13页1.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7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公司2022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年12月31日,实际已使用50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8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根据公司2023年8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已使用37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第12页共13页1.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484.87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公司2022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根据公司2023年8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根据公司2020年8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4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款和使用5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885.99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987.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491.0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7.2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600.00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