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6-03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94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总量为389.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15.20万股,预留授予
74.70万股。
(3)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1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管理
及技术(业务)骨干、优秀员工。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权益总量的比例
1/10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权益总量的比例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
第一个归属期
分授予之日起24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
第二个归属期40%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
第三个归属期
分授予之日起481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年度净利润(单位:亿元)(A) (单位:亿元)(B)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202436.0030.001.200
第二个归属期202543.0035.002.001.20
第三个归属期202652.0042.003.502.00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完成营业收入
A An≤A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3/10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4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1.19元/股,向1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1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4/10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拟
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批次授予日期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调整后)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4年4月26日10.67元/股315.20万股11374.70万股人(已作废失效)
注: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由于公司在前述期间内未明确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预留的74.7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因分红送转导归属批归属价归属数归属致归属价格及归属日期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次格量人数数量的调整情况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公司2024
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
年半年度、
属比例未达100%以及部分首次授2024年年度利
2025910.9928.12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绩予第一年月润分配方案实
1791人效考核评定结果对应本期个归属日元/股万股施完毕,首次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未能达期授予价格由
到100%,其已获授但尚未11.19元/股调整归属的140.03万股限制性
为10.99元/股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5/10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0.94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6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件。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10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年度营业收入年度净利润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单位:亿元)(单位:亿元)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08对应考 (A) (B)归属期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核年度
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5227828810.43元,2025年度净利
(Am) (An) (Bm) (Bn)润为240327620.48元,剔除本计
第二个归属期202543.0035.002.001.20划有效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计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指标对应系数提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后为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完成 A≥Am X1=100% 249909835.89元(不考虑股份支营业收入 An≤A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