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6-05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
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
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1/3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将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3、业务主体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4、业务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资产池业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
5、实施额度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资产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
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被划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具的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此次资
2/3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7165.3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总资产的9.51%,全部为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