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南亚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2026年上半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3 沟通、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2026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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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
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5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6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6年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半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2026年上半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关内控制度。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审阅的情况”。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
11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审阅的情况”。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6年6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周巨芬因操作失误,超额减持公司股份10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规则》第5.1.2条、第5.1.3条等相关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周巨芬予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以口头警示。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以纠正。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周巨芬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181号)要求,周巨芬于2026年
7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回超额减持的股份,购回价格高于此前减持价格,不存在获利情形。周巨芬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整改报告。
除前述事项外,2026年上半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6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2026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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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项。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2026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5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项。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
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内按规定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2026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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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项。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
17 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光大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6年1-6月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半年度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亚新材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高频高速、低损耗、高耐热及IC载板等高端材料已成为行业发展主流方向,产品认证周期长、技术门槛高。若公司未来研发投入不足、核心技术突破或升级滞后、高端产品研发与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在高端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高端产品收入贡献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永续经营的基础,掌握着公司的关键技术及核心工艺。
若出现核心技术失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持续研发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受行业供需格局变化影响,部分原物料呈现供应紧张、价格波动加大的态势。若未来上游原物料供给持续受限、交付延期,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组织;原物料价格如发生大幅涨跌,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未能及时、充分覆盖成本变动,将会造成毛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深化中高端市场客户的合作,高频、高速、车载、能源和IC载板等新产品对质量控制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公司已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全套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产品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水平与持续增长的经营规模之间存在差距,可能造成公司产品质量满意度下降,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3、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将会持续增长,将在战略规划、业务拓展、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时进行调整与完善,管理水平未能随规模扩张而进一步提升,将使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和周转率下降风险
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绝对金额随之上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若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和管控存货规模,将增加因存货周转率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2、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逐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强周期性特征,与全球电子信息产业、PCB行业及下游通讯电子、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景气度高度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行业产能过剩加剧、市场竞争进一步激烈,将导致产品价格下滑、盈利空间收窄。同时,环保及安全生产政策趋严、国际贸易摩擦、技术路线替代等因素,亦可能对行业整体发展及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经济复苏呈现分化格局,叠加地缘政治冲突、国际贸易摩擦等多重不确定性,或将对电子行业形成扰动。若后续宏观经济承压、终端消费及投资需求走弱,或是产业政策、监管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造成行业景气度回落。若公司未能有效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及宏观政策变动带来的影响,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6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6年1-6月 2025年1-6月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422365.55 230505.54 8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06.56 8719.02 428.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5292.02 8120.23 457.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常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3.63 -7024.15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30日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7374.33 287707.22 13.79
总资产 792649.85 601155.03 31.85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1-6月 2026年1-6月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 0.39 417.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1 0.39 415.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99 0.36 452.7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4 3.50 增加11.7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4.97 3.26 增加11.71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68 5.07 减少0.3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内,部分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3.23%,主要得益于产品销量增长及售价提升的共同推动影响。
2、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
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受AI算力爆发等持续影响,覆铜板行业整体处于高景气周期,公司依托自身优良的产品技术及客户资源,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主要产品量价齐升,综合毛利水平持续改善影响。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影响。
4、总资产较期初增长31.85%,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带动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影响。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覆铜板领域,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坚持自主研发为主、产业链协同合作为辅的技术发展路径,持续补齐技术短板、巩固产业竞争优势。公司紧跟全球行业前沿技术演进方向,依托体系完备的专业研发团队、标准化研发管理机制及高效的市场需求响应渠道,持续推进覆铜板新品开发与现有产品迭代升级,稳步增强成熟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前沿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落地能力。
公司已建立完备、成熟的产品体系以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产品规格齐全。
批量生产上市产品系列已从普通FR-4到适用于无铅制程的普通Tg、中Tg、高Tg产品,无卤素中Tg、高Tg产品,各介质损耗等级的高速产品,以碳氢、PTFE为主体的各系列高频产品、车载系列产品以及IC封装载板材料等,目前,公司产品全部达到或超过IPC标准,获得了美国UL、德国VDE、日本JET和中国CQC等认证,并获得了深南电路、胜宏科技、方正科技、沪电股份、景旺电子、生益电子、健鼎科技、奥士康、瀚宇博德等PCB客户以及中兴通讯、浪潮、曙光、新华三、
HPE、微软等终端重点客户的认证。公司与多家头部PCB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继续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研发投入。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9765.96万元,同比增加8089.62万元,同比上升69.28%,主要系本报告期结合行业发展和技术储备需求,研发投入增加影响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改进完善原有产品、研发新产品,并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形成多项知识产权。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共7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得专利2项,均为发明专利;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120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65项,境外专利4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使用完毕,2026年 1-6月不存在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 8月 12日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本次报告期 6月 30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91036.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86607.94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2428.06
二、募集资金净额 178607.94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73964.59
本年度使用金额 225.69
暂时补流金额 7916.00
银行手续费支出 4.15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金额 3508.9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6.41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为12604.86万股股份,2026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包秀银、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
广乐、黄剑克和高海等九名自然人,2026年1-6月,包秀银、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和高海因个人资金需求,分别减持了280.00万股、64.90万股、10.30万股、18.00万股、10.80万股、8.70万股、38.70万股、31.20
万股和32.6109万股。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增减变动原因
数 数 增减变动量
包秀银 董事长 11210268 8410268 -2800000 个人资金需求
张东 副董事长 1525665 1144665 -381000 个人资金需求
郑晓远 董事 2263910 1698910 -565000 个人资金需求
包秀春 董事 2597621 1948621 -649000 个人资金需求
包欣洋 高级管理人员 26138 42058 15920 股权激励实施
张柳 高级管理人员 24160 48320 24160 股权激励实施
席奎东 高级管理人员 15920 31840 15920 股权激励实施
李巍 高级管理人员 11280 22560 11280 股权激励实施
王东海 高级管理人员 - 5760 5760 股权激励实施
- - 8960 股权激励实施
粟俊华 核心技术人员
- - -8960 个人资金需求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被授予股权激励。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无。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丽敏 王如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