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6-00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0
普通股股东人数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389350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389350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6809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680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535999.9857197390.0143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535999.9857197390.01430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891485999.9854202390.0146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票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
(%)数(%)
1关于公司符合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和认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2.06募集资金金额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及用途
2.07限售期安排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2.08上市地点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2.09本次发行前滚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528871193.6005197396.399500.0000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28871193.6005197396.399500.0000
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28821193.4384202396.561600.0000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0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10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吕程、丁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