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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31 00:00 查看全文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6)第E00497号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上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芯原上海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芯原上海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芯原上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芯原上海本次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3月30日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上海”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1号)核准,本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4,860,44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68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806,856,851.8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594,726.32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62,125.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6月20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5]324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9,080,656.96元,其中2025年使用人民币 569,080,656.96 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6,964,028.66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6,964,028.6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8,145,497.26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650,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68,145,497.2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6月20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806.856.851.8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6,594,726.32

二、募集资金净额 1,780,262,125.5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本年度使用金额(含预先投入且已置换金额) 569,080,656.96

暂时补流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650,00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22.5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964.251.23

其他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68,145,497.26

注:表格中数据若出现与各数据按逻辑加减后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6月20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900005764 108,699,822.29 使用中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1101899099 28,417,327.66 使用中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1910739810018 431,028.347.31 使用中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6,908.07万元,其中包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453.54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453.5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6.01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38,869.55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5)第E01070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6月2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置换完成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AIGC及智慧出行领域Chiplet解决方案平台研发项目 108.889.30 19.329.46 19.329.46 2025年7月24日 2025年7月14日

面向AIGC、图形处理等场景的新一代IP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1,926.39 19,124.08 19,124.08 2025年7月22日 2025年7月14日

合计 180,815.69 38.453.54 38.453.54 - -

2025年度,于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日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9,313.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按照公司内部流程执行,并均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续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敦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类别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完成赎回 期限(天) 收益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 16/7/2025 30/7/2025 1.50% 是 14 28.77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 1/8/2025 29/8/2025 2.00 是 28 77.78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45.000.00 1/8/2025 29/8/2025 1.68% 是 28 57.99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 2/9/2025 30/9/2025 1.64℃ 是 28 50.32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 9/10/2025 31/10/2025 1.50℃ 是 22 36.16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7.500.00 23/7/2025 24/10/2025 1.85% 是 93 35.35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7.500.00 23/7/2025 24/10/2025 1.85% 是 9 35.35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5/7/2025 24/10/2025 179%℃ 是 91 22.31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 3/11/2025 28/11/2025 1.53℃ 是 25 41.92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 8/9/2025 8/12/2025 1.75% 是 91 131.25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3/12/2025 31/12/2025 1.55%℃ 是 28 23.78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30/10/2025 30/1/2026 1.70 否 92 28.88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30/10/2025 30/1/2026 1.70% 否 92 28.88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 15/12/2025 16/3/2026 1.70℃ 否 91 22.36

中信银行 大额存单 5,000.00 25/7/2025 25/1/2026 1.30 否 184 28.71

中信银行 7天通知存款 30,000.00 15/07/2025 22/07/2025 0.75% P 7 4.38

浦发银行 7天通知存款 60,000.00 15/07/2025 22/07/2025 0.75% P 7 8.75

浦发银行 7天通知存款 5.000.00 16/9/2025 7/11/2025 0.75 是 52 5.42

浦发银行 7天通知存款 5.000.00 16/9/2025 17/12/2025 0.75% P 2 958

浦发银行 7天通知存款 10,000.00 16/9/2025 不适用 0.75% 否 不适用 13.1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5,000.00万元,已到期的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存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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